[实用新型]具有刹车装置的高尔夫球车无效
申请号: | 200820030420.4 | 申请日: | 2008-01-03 |
公开(公告)号: | CN201164697Y | 公开(公告)日: | 2008-12-17 |
发明(设计)人: | 龚家雄;殷明;龚晓骏 | 申请(专利权)人: | 常州泰德高尔夫用品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A63B55/08 | 分类号: | A63B55/08 |
代理公司: | 常州市维益专利事务所 | 代理人: | 王凌霄 |
地址: | 213023江苏省常*** | 国省代码: | 江苏;32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具有 刹车 装置 高尔夫球 | ||
1、一种具有刹车装置的高尔夫球车,包括车架(1)、车架(1)底部的车轮(2)和刹车装置,车架(1)中具有扶手架(11),其特征是:所述的刹车装置包括刹车手柄(3)、刹车线(4)和车轮(2)上的刹车组件(5),刹车手柄(3)安装在车架(1)的扶手架(11)上,刹车线(4)连接刹车手柄(3)和车轮(2)上的刹车组件(5),车轮(2)上的刹车组件(5)包括与车轮(2)固定安连接的刹车轮毂(51)、外包于刹车轮毂(51)外圈的刹皮(52)以及使刹皮(52)回位的刹皮回位机构(53),刹皮(52)由刹车线(4)带动抱紧刹车轮毂(51),或由刹皮回位机构(53)带动松开刹车轮毂(51)。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具有刹车装置的高尔夫球车,其特征是:所述的扶手架(11)分为两侧的侧杆(112)和横杆(113),所述的刹车手柄(3)安装在横杆(113)上。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具有刹车装置的高尔夫球车,其特征是:所述的车架(1)底部的车轮(2)包括两个后轮和一个前轮,刹车组件(5)安装在前轮上。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常州泰德高尔夫用品有限公司,未经常州泰德高尔夫用品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0820030420.4/1.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