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人造板甲醛释放量检测用样品架无效
申请号: | 200820031182.9 | 申请日: | 2008-01-30 |
公开(公告)号: | CN201166622Y | 公开(公告)日: | 2008-12-17 |
发明(设计)人: | 卢志刚;陶宏锦;张剑;李翔;袁敏;张桂珍;戴东情 | 申请(专利权)人: | 江苏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工业产品检测中心 |
主分类号: | G01N1/28 | 分类号: | G01N1/28;G01N33/46 |
代理公司: | 南京天华专利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 代理人: | 夏平;瞿网兰 |
地址: | 210001*** | 国省代码: | 江苏;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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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人造板 甲醛 释放 检测 样品 | ||
1、一种人造板甲醛释放量检测用样品架,包括底盘(1)和支架(2),其特征是所述的底盘(1)由若干圆环(3)和连接杆(4)相连而成,支架(2)由前支架(5)和后支架(6)组成,前支架(5)和后支架(6)均由若干分别间隔安装在相邻的两个圆环(3)上的矩形框架组成,且所述的矩形框架错位安装。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人造板甲醛释放量检测用样品架,其特征是所述的前支架(3)和后支架(4)均由同一根金属丝弯折而成。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人造板甲醛释放量检测用样品架,其特征是所述的底盘(1)由五个圆环(3)组成,所述的前支架(5)和后支架(6)分别位于从内向外的第二个和第三个圆环上。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人造板甲醛释放量检测用样品架,其特征是所述的底盘(1)的中心圆环(3)向上连接有高度超过前支架(5)和后支架(6)的提手(7),该提手(7)由上环(8)和竖杆(9)相连而成,竖杆(9)的上端与上环(8)相连,其下端与中心环相连,在上环(8)中设有供提拎使用的横杆(10)。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人造板甲醛释放量检测用样品架,其特征是所述的前支架(5)上的矩形框的数量是后支架(6)上的矩形框的数量的两倍,所述的矩形框均布在相应的前支架(5)和后支架(6)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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