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移动式广告灯箱无效
申请号: | 200820055311.8 | 申请日: | 2008-02-01 |
公开(公告)号: | CN201177946Y | 公开(公告)日: | 2009-01-07 |
发明(设计)人: | 老吴 | 申请(专利权)人: | 上海易粒食品贸易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G09F21/02 | 分类号: | G09F21/02;G09F13/00 |
代理公司: | 上海智力专利商标事务所 | 代理人: | 瞿承达 |
地址: | 200062上海市普*** | 国省代码: | 上海;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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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移动式 广告 灯箱 | ||
1、一种移动式广告灯箱,它包括一前框架(1)和后框架座(2),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前框架(1)的上端端部呈圆弧形状,所述的前框架(1)的中部设有一显示窗口(3),所述的后框架座(2)的上端端部呈圆弧形状,所述的后框架座(2)外端面的上端部上设有一显示窗口(4),所述的后框架座(2)外端面的下端部上设有呈弧形块状的靠背垫(5),所述的后框架座(2)外端面下端部上的呈弧形块状的靠背垫(5)处的安装孔(6)上固定有一肩背带(7),所述的后框架座(2)外端面的下端端部上的左端处设有电源开关(8)、充电插座(9),所述的后框架座(2)内的下端端部处设有一直流电源(10),所述的后框架座(2)的内壁处均布有导光板座(111)、(112)、(113),所述的导光板座(111)、(112)、(113)上固定有一两侧边上分别嵌装有一内底面上带有发光二极管组(121)、(122)的条形槽(13)、(14)的导光板(15),所述的导光板(15)的一端面上设有一广告灯片(16),并与所述的前框架(1)的显示窗口(3)相配,所述的导光板(15)的另一端面的上端部上增设有一小导光板(17),所述的导光板(15)的另一端面的上端部上的小导光板(17)的外端面上设有一小广告灯片(18),且与所述的后框架座(2)外端面上端部的显示窗口(4)互配,所述的前框架(1)是嵌装在所述的后框架座(2)内且相互配合,所述的发光二极管组(121)、(122)、电源开关(8)、充电插座(9)均与直流电源(10)形成电连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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