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具有报警功能的手电筒无效
申请号: | 200820064828.3 | 申请日: | 2008-08-22 |
公开(公告)号: | CN201259090Y | 公开(公告)日: | 2009-06-17 |
发明(设计)人: | 刘洪贵 | 申请(专利权)人: | 刘洪贵 |
主分类号: | F21L4/00 | 分类号: | F21L4/00;F21V3/04;F21V17/10 |
代理公司: | 暂无信息 | 代理人: | 暂无信息 |
地址: | 610041四川省成都*** | 国省代码: | 四川;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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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具有 报警 功能 手电筒 | ||
所属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具有报警功能的手电筒装置。
背景技术
目前公知手电筒,手电筒内装有电池、开关、并且电筒前端具有 灯泡,按动手电筒的开关,手电筒前端的灯泡就会发光。但是一般手 电筒不具备报警的功能。
发明内容
为了克服现有手电筒只能发光,不具有报警功能的不足,本实用 新型提供一种具有报警功能的手电筒。
本实用新型解决其技术问题所采用的技术方案是:在手电筒的前 端增加安装一个红色透明前罩,手电筒前端具有外螺纹,红色透明前 罩具有内螺纹,手电筒的前端外螺纹和红色透明前罩的内螺纹相等, 红色透明前罩和手电筒前端螺纹相连结,红色透明前罩是后端具有圆 柱形开口,并在圆柱开口内有内螺纹,红色透明前罩的前端是封闭的 壳体结构,红色透明前罩使用红色透明的有机玻璃材料。
当手电筒工作时,手电筒前端安装的红色透明前罩就会发出红光报警 信号。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使手电筒具有发出红光的报警功能,并且 结构简单。
附图说明
下面结合附图和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进一步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的结构图
图中1,手电筒;2,红色透明前罩。
具体实施方式
在图1中,红色透明前罩(2)用内螺纹和手电筒(1)前端的外 螺纹连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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