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不间断供电监控器无效
申请号: | 200820074897.2 | 申请日: | 2008-05-30 |
公开(公告)号: | CN201204474Y | 公开(公告)日: | 2009-03-04 |
发明(设计)人: | 郭德水;郑龙周 | 申请(专利权)人: | 天津三星电子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H02J7/00 | 分类号: | H02J7/00 |
代理公司: | 天津中环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莫琪 |
地址: | 300457天津市经*** | 国省代码: | 天津;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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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不间断 供电 监控器 | ||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监控装置,特别涉及一种供电系统突发断电情况下可以通过自身不间断供电监控器。
背景技术
安全监控系统通常被使用在银行、企业、大型商场等可能发生安全问题的场所,而当因突发事件或者人为破坏导致监控的供电系统出现问题的时候,监控系统将失去作用,达不到监控目的,不利于事后的情况分析。
发明内容
鉴于现有技术存在的不足,为实现上述目的所采取的技术方案是:一种不间断供电监控器,包括主电源、监控器,其特征在于:还包括可充电电池及电源转换器,所述主电源及可充电电池分别与电源转换器连接,所述电源转换器与监控器连接。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当供电系统因突发情况或人为破坏的情况下可以通过自身的电源继续工作15—30分钟,以保证对突发事件的持续监控。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的电路连接框图,并作为摘要附图。
具体实施方式
如图1所示一种不间断供电监控器,包括主电源、监控器,还包括可充电电池及电源转换器,主电源、可充电电池分别与电源转换器连接,电源转换器与监控器连接。
正常使用状态下,使用主电源供电,同时对可充电电池充电。当主供电系统由于突发事件或人为等原因出现无法继续正常供电的情况下,电源转换器控制电路立刻选择将供电方式切换到备用电池供电方式,继续工作15到30分钟。
另外,大规模使用监控器的时候,可能会由于监控人员个人的疏忽或者供电系统的问题导致监控器断电,这时,可以利用可充电电池系统对掉电的监控器继续供电,并发出报警声,提示监控人员监控器主电源系统出现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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