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自动取坯机的毛坯传送机构有效
申请号: | 200820081833.5 | 申请日: | 2008-01-03 |
公开(公告)号: | CN201136694Y | 公开(公告)日: | 2008-10-22 |
发明(设计)人: | 包正阳 | 申请(专利权)人: | 横店集团东磁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B65G47/02 | 分类号: | B65G47/02;B65G47/74 |
代理公司: | 杭州杭诚专利事务所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尉伟敏 |
地址: | 32211*** | 国省代码: | 浙江;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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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自动 取坯机 毛坯 传送 机构 | ||
1.一种自动取坯机的毛坯传送机构,设置在自动取坯机的机架(1)上,包括一个卸料架(2),在卸料架(2)的上部设有进料机构,卸料架(2)的下部设有输送带(3),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卸料架(2)包括若干竖直设置的导柱(21),在导柱(21)上设有可沿导柱(21)上下移动的托架(4),该托架(4)由两个可水平移动的托框,即托框一(41)和托框二(42)组成,每个托框均由若干根平行设置的托杆(40)组成,且托框一(41)和托框二(42)的托杆(40)交错设置,当托框一(41)和托框二(42)的托杆(40)间距较小时毛坯可架在相邻两根托杆(40)上,当托杆(40)间距较大时毛坯可从相邻两根托杆(40)之间的间隙漏出。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自动取坯机的毛坯传送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托框一(41)和托框二(42)中至少有一个与水平驱动机构相连。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自动取坯机的毛坯传送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托架(4)与竖直驱动机构相连。
4.根据权利要求1或2或3所述的自动取坯机的毛坯传送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的输送带(3)的末端设有检测机构(5),在检测机构(5)旁设有接料斗(6)。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自动取坯机的毛坯传送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托框一(41)由若干平行设置的托杆(40),以及与各托杆(40)固连的连接杆(43)组成,上述的托杆(40)与连接杆(43)相互垂直。
6.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自动取坯机的毛坯传送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托框二(41)由若干平行设置的托杆(40),以及与各托杆(40)固连的连接杆(43)组成,上述的托杆(40)与连接杆(43)相互垂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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