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便携式烧烤炉无效
申请号: | 200820086550.X | 申请日: | 2008-05-04 |
公开(公告)号: | CN201192283Y | 公开(公告)日: | 2009-02-11 |
发明(设计)人: | 虞肯 | 申请(专利权)人: | 虞肯 |
主分类号: | A47J37/07 | 分类号: | A47J37/07 |
代理公司: | 暂无信息 | 代理人: | 暂无信息 |
地址: | 315332浙江省慈溪市附*** | 国省代码: | 浙江;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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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便携式 烧烤 | ||
1.一种便携式烧烤炉,包括用于盛放烧炭的炭盒,其特征在于:还包括分别铰接于所述炭盒的两条侧边外侧前部的第一支脚和第二支脚、铰接于所述炭盒的两条侧边的后部的盖板,所述的第一支脚及第二支脚具有与其配合的使其向扩转至一定角度后的停止转动的限位机构,所述盖板的后部为把手。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便携式烧烤炉,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盖板铰接于所述炭盒的两条侧边的内侧,该盖板从所述炭盒的后端穿越。
3.如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便携式烧烤炉,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盖板通过拧紧螺钉铰接于所述炭盒的侧边。
4.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便携式烧烤炉,其特征在于:所述盖板的两侧具有内折的架板,所述的架板上纵列有数个架槽,所述的盖板上开设有与所述的架槽相对应的插孔。
5.如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便携式烧烤炉,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第一支脚和第二支脚都具有向内延伸的位于所述炭盒的侧边下方的挡板,所述的挡板构成所述的限位机构。
6.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便携式烧烤炉,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第一支脚和第二支脚都具有向内延伸的位于所述炭盒的侧边下方的挡板,所述的挡板构成所述的限位机构。
7.如权利要求4所述的便携式烧烤炉,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第一支脚和第二支脚都具有向内延伸的位于所述炭盒的侧边下方的挡板,所述的挡板构成所述的限位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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