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交通信号灯无效
申请号: | 200820102724.7 | 申请日: | 2008-06-17 |
公开(公告)号: | CN201266437Y | 公开(公告)日: | 2009-07-01 |
发明(设计)人: | 林志勇;沈志刚;王保红;周家华 | 申请(专利权)人: | 厦门朗星光电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G08G1/095 | 分类号: | G08G1/095;G09F9/30 |
代理公司: | 厦门市新华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朱 凌 |
地址: | 361009福建省厦*** | 国省代码: | 福建;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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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交通 信号灯 | ||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信号灯,尤指一种交通信号灯。
背景技术
传统的交通信号灯就是红绿灯,通常只有红绿两个灯,大部分还加有黄色警示灯,一般设置于路口,用以指挥交通。但是随着车流量的不断加大,经常会出现诸如左拐弯的车与对面直行的车相互干涉等等问题,为此交通部门更将路口的交通信号灯细分为直行、左拐及右拐,其中每一种又都有红黄绿三种颜色,从而缓解了交通压力。
然而即使这样,也还是会出现一些状况,原因是很多司机对道路并不熟悉,尤其是目前新手驾驶员越来越多,一些外地司机对路状也不熟。虽然在很多道路两边都设置有路牌,但是大部分路牌的字都很小,也不醒目,通常仅能供行人使用。
实用新型内容
本实用新型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在于提供一种具有路标的交通信号灯。
为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实用新型的技术解决方案是:
一种交通信号灯,包括箭头式的方向灯和以文字形式指出该方向灯所指方向路名或通向地的路标指示装置,该方向灯至少设有红灯和绿灯两种。
所述路标指示装置根据方向灯的红绿灯变化而变化。
所述方向灯还加设有黄灯。
采用上述方案后,由于本实用新型在交通信号灯的箭头式方向灯的旁侧加设了路标指示装置,用来指出所指方向的道路名称或者通向地,这样驾驶员在观看红绿灯指示时,就可以同时知道道路情况,非常实用又方便。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的示意图;
图2是本实用新型的实际使用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和具体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详述。
如图1所示,本实用新型所述的交通信号灯1包括箭头式的方向灯11及路标指示装置12。其中:
所述方向灯11至少为两个,一个红灯一个绿灯,也可为三个,即再加一个黄灯。
所述路标指示装置12则以文字的形式指出上述方向灯11所指方向的路名或通向地。且该路标指示装置12可根据方向灯11的红绿灯变化而变化。
设置了上述交通信号灯的路口,如图2所示,明确的标示出了直行、左拐、右拐的道路、或者所通向的地点,因此驾驶员在观看红绿灯指示时,就可以同时知道道路情况,实用又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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