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干化污泥的系统及相应的热电厂与有污泥产出的系统有效
申请号: | 200820109883.X | 申请日: | 2008-08-22 |
公开(公告)号: | CN201327265Y | 公开(公告)日: | 2009-10-14 |
发明(设计)人: | 孙浩;景武;巩长勇 | 申请(专利权)人: | 北京中矿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F26B3/00 | 分类号: | F26B3/00;F26B3/18;F26B3/02 |
代理公司: | 北京市铸成律师事务所 | 代理人: | 赵立军 |
地址: | 100080北京市海淀区彩和坊路*** | 国省代码: | 北京;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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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污泥 系统 相应 热电厂 产出 | ||
1.一种干化污泥的系统,其特征在于,包括用于将热炉渣的热量直接地或间接地传递至污泥的污泥主加热装置。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干化污泥的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系统包括用于容纳所述污泥的容器,所述容器具有金属热壁,所述污泥主加热装置使所述热炉渣直接加热所述金属热壁。
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干化污泥的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污泥主加热装置具有将所述热炉渣的热量传递至与所述淤泥直接接触的空气或惰性气体。
4.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干化污泥的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污泥主加热装置具有通过污泥干化设备将所述热炉渣的热量传递至所述淤泥的热媒介。
5.如权利要求4所述的干化污泥的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热媒介是能传热的流体。
6.如权利要求5所述的干化污泥的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能传热的流体是水、空气或导热油。
7.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干化污泥的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污泥主加热装置包括使所述热炉渣与污泥直接混合的装置。
8.一种热电厂,其包括一个或多个热炉渣排出口,其特征在于,在所述炉渣排出口中的至少一个的附近设置有污泥干化设备,所述热电厂进一步包括:将从所述至少一个所述炉渣排出口处排出的热炉渣的热量直接地或间接地传递至所述污泥干化设备中的污泥的污泥主加热装置。
9.一种有污泥产出的系统,其包括一套或多套污泥干化设备,其特征在于,在所述污泥干化设备中的至少一套的附近处设置有热炉渣排出口,所述有污泥产出的系统进一步包括:将从所述炉渣排出口处排出的热炉渣的热量直接地或间接地传递至所述至少一套污泥干化设备中的污泥的污泥主加热装置。
10.如权利要求9所述的有污泥产出的系统,其中,所述有污泥产出的系统是污水处理厂、造纸厂、印染厂或养殖场,或其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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