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超微气泡装置及双循环超微气泡扩散系统无效
申请号: | 200820110076.X | 申请日: | 2008-08-19 |
公开(公告)号: | CN201240932Y | 公开(公告)日: | 2009-05-20 |
发明(设计)人: | 张金铎;张胜;张媛 | 申请(专利权)人: | 张金铎;张胜;张媛 |
主分类号: | C02F3/12 | 分类号: | C02F3/12;C02F7/00 |
代理公司: | 北京中创阳光知识产权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 代理人: | 尹振启 |
地址: | 100083北京市海*** | 国省代码: | 北京;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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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气泡 装置 双循环 扩散 系统 | ||
1、一种超微气泡装置,其特征在于,包括一气管和一水管,气管上具有产生直径0.1mm量级及以下的气泡开口,水管的出水口位于气管上的开口附近,工作时,气管内充有压缩空气,水管接水泵,使得水从水管喷出,冲击气管的开口。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超微气泡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水管的出水口位于气管内,其喷出水的方向与气管开口出气的方向一致。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超微气泡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气管的开口位于水管内,水管喷出水的方向与气管开口出气的方向一致。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超微气泡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水管位于气管的一侧,水管的出水口位于气管的开口附近。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超微气泡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水管和/或气管为常用的粗管道,水管的出水口和/或气管的开口是设置在所述气管和水管上的切口。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超微气泡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水管和气管的一个横截面上分别设有两个切口,在沿水管和气管的长度方向上,可设置一个以上这样的一组切口。
7、一种双循环超微气泡扩散系统,其特征在于:包括铺设在水体底部的平行排列的常用管道网,该管道网每两个相邻的产生气泡的管道之间设置有权利要求1-5中任意一项所述的超微气泡装置,所述超微气泡装置产生的气泡直径小于所述常用管道网的管道产生的气泡,从而造成强度不同的水体循环,两种不平衡的循环在水底造成超微小气泡的相对静止区域。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双循环超微气泡扩散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多个超微气泡装置为设置在与所述常用管道平行的一系列超微气泡管道网上。
9、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双循环超微气泡扩散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常用管道网和超微气泡管道网分别与各自的管道干线相连,常用管道网的干线连接有空气压缩机,超微气泡管道网的干线与空气压缩机和水泵相连。
10、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双循环超微气泡扩散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常用管道网的管道切口上产生的气泡直径为1mm量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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