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生石灰消化装置及生石灰配消器无效
申请号: | 200820115930.1 | 申请日: | 2008-06-04 |
公开(公告)号: | CN201264969Y | 公开(公告)日: | 2009-07-01 |
发明(设计)人: | 胡洪天 | 申请(专利权)人: | 攀枝花新钢钒股份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C04B2/08 | 分类号: | C04B2/08 |
代理公司: | 北京润平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陈小莲;顾映芬 |
地址: | 617067*** | 国省代码: | 四川;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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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生石灰 消化 装置 配消器 | ||
1、一种生石灰消化装置,该装置包括加水管、水分散装置和消化仓,所述消化仓包括进料口、出料口和扬尘出口,其特征在于,该装置还包括容器,所述容器与所述消化仓的扬尘出口连通,所述加水管排出的用于消化的水依次经过容器和水分散装置,进入消化仓。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容器为顶部敞口、底部密闭的直立筒状,底部具有阀门,且在所述容器的侧壁具有开口,所述容器通过侧壁开口与所述消化仓的扬尘出口连通,加水管位于所述容器的侧壁开口的上方。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容器的侧壁开口的位置高于所述消化仓的扬尘出口的位置。
4、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容器的侧壁的一部分为所述消化仓的侧壁的一部分。
5、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容器的高度为10-20米,横截面的面积为0.1-0.5米2。
6、根据权利要求2-5中任意一项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容器的侧壁开口至所述容器的底部的最短距离占所述容器的总高度的1/10-1/4,所述加水管的出水端至所述容器的顶部的最短距离为1-2米。
7、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加水管向上倾斜,且所述加水管与水平面的角度为40-50度。
8、根据权利要求2或7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加水管为多个,所述多个加水管沿容器的周向均匀分布,且在容器的轴向上相互错开。
9、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水分散装置为一段管道,该管道上分布有出水孔。
10、一种生石灰配消器,该配消器包括生石灰消化装置、传送装置和除尘装置,所述除尘装置包括锥形罩,所述锥形罩位于所述传送装置的上方,所述锥形罩包括大端和小端,所述锥形罩的大端和小端分别指锥形罩开口面积较大的一端和开口面积较小的一端,所述锥形罩的大端邻近传送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生石灰消化装置为权利要求1-9中任意一项所述的生石灰消化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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