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竹木易拉展示架无效
申请号: | 200820117243.3 | 申请日: | 2008-05-04 |
公开(公告)号: | CN201204013Y | 公开(公告)日: | 2009-03-04 |
发明(设计)人: | 郑国栋 | 申请(专利权)人: | 郑国栋 |
主分类号: | G09F15/02 | 分类号: | G09F15/02;B65H75/34 |
代理公司: | 苏州创元专利商标事务所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范晴 |
地址: | 215128江苏省苏州市吴*** | 国省代码: | 江苏;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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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竹木易拉 展示 | ||
1.一种竹木易拉展示架,包括支架和固定在支架上的图片(1),所述支架包括底座和立杆(2),其特征在于:所述底座包括竹木容置盒(3),所述立杆(2)为固定在竹木容置盒(3)上的竹木杆,所述竹木容置盒(3)内放置有卷画筒,所述竹木容置盒(3)前侧设有供卷画筒的图片(1)拉出的开口,所述立杆(2)上设有固定图片(1)上端的固定部(5)。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竹木易拉展示架,其特征在于:所述竹木杆至少包括有两截,相邻竹木杆的相邻端通过竹木杆内轴向设置的螺栓连接。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竹木易拉展示架,其特征在于:所述固定部(5)可为固定在立杆(2)上的挂钩,也可为套设固定在立杆(2)上的高度可调固定部,所述高度可调固定部包括套设在立杆(2)上的套接圈和前端供钩挂广告部(1)的挂钩,所述套接圈上设有可调节套接圈与立杆(2)结合度松紧的螺丝。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竹木易拉展示架,其特征在于:所述竹木容置盒(3)底侧还设有座脚(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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