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用于燃气瓶的报警装置无效
申请号: | 200820120332.3 | 申请日: | 2008-06-25 |
公开(公告)号: | CN201218420Y | 公开(公告)日: | 2009-04-08 |
发明(设计)人: | 宗高雄 | 申请(专利权)人: | 宗高雄 |
主分类号: | F17C13/02 | 分类号: | F17C13/02 |
代理公司: | 宁波诚源专利事务所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刘凤钦 |
地址: | 315103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 | 国省代码: | 浙江;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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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用于 燃气 报警装置 | ||
1、一种用于燃气瓶的报警装置,包括与燃气瓶内气源连通的压力表,所述压力表包括刻度盘和金属导电指针,其特征在于:对应于低压刻度处,还设有至少一个指针开关,所述指针开关连接电源、蜂鸣器和闪烁报警灯;并且,所述金属导电指针、电源、指针开关、蜂鸣器和闪烁报警灯形成电路回路。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燃气瓶的报警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指针开关固定在刻度盘上,或者固定在压力表周壁内表面上。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燃气瓶的报警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指针开关包括第一指针开关和第二指针开关,且第一指针开关和第二指针开关所对应的压力值不同;所述第一指针开关和第二指针开关分别连接各自的蜂鸣器和闪烁报警灯,并形成并联关系。
4、根据权利要求1、2或3所述的用于燃气瓶的报警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电路回路上,还也有手动通断电路的电源开关。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用于燃气瓶的报警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电源、蜂鸣器和闪烁报警灯,均安装在压力表内壁上。
6、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用于燃气瓶的报警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电源、蜂鸣器和闪烁报警灯安装在压力表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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