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自动取烟盒无效
申请号: | 200820124221.X | 申请日: | 2008-12-02 |
公开(公告)号: | CN201341431Y | 公开(公告)日: | 2009-11-11 |
发明(设计)人: | 蔡志强 | 申请(专利权)人: | 蔡志强 |
主分类号: | A24F15/04 | 分类号: | A24F15/04;A24F15/06;A24F15/00 |
代理公司: | 北京北新智诚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陈 英 |
地址: | 523628广东省东莞市樟***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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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自动 烟盒 | ||
1、一种自动取烟盒,其特征在于:它包括香烟容置盒(1)、斜侧板(2)、取烟档(3)及底板(4),在该底板(4)上设置两块斜侧板(2),斜侧板(2)上具有一与底板(4)具有一夹角的上斜面(21),在该斜侧板(2)上铰接所述香烟容置盒(1),该香烟容置盒(1)包括一盒底板(11),其落座在斜侧板(2)的上斜面(21)上倾斜设置,且可绕铰接轴转过一角度而使得位于铰接轴一侧盒底板(11)抬起离开侧斜板(2)的高度逐渐降低的上斜面(21),在该盒底板(11)上相对于斜侧板(2)较高的后端和其相邻两侧设有侧板(12)构成一香烟容置空间,在相对于斜侧板(2)较低一端盒底板的前端设有一端板(13),该端板(13)的两端与邻接的侧板(12)固结,其下边缘(131)与盒底板(11)之间设有一缝隙(14)供香烟从该缝隙中滚出;在底板(4)上固设取烟档(3),该取烟档(3)位于所述香烟容置盒的缝隙(14)的前面挡住该缝隙(14),该取烟档(3)的一端与该缝隙(14)的一端对应,其另一端与该缝隙(14)的另一端之间设一间距,使得缝隙(14)留有一段不被取烟档(3)挡住的部分,在对应不被取烟档(3)挡住的一段缝隙(14)位置的香烟容置盒(1)的前端端板(13)上固设一竖烟压板(15),其与该取烟档(3)相邻设置,两者邻接的端部的端面为凹弧面,形成一个与香烟的截面匹配的竖烟空间(5);取烟档(3)的高度为:当香烟容置盒(1)落座在上斜面(21)上时,该取烟档(3)封闭除所述间距之外的缝隙(14),当香烟容置盒(1)抬起时,可以使得香烟容置盒(1)的盒底板(11)与取烟档(3)的上端面平齐;该香烟容置盒(1)还包括一个盒盖(16),其可开启地固定在香烟容置盒(1)上使得将由所述侧板和端板在盒底板上围成的香烟容置空间封闭。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自动取烟盒,其特征在于:所述斜侧板(2)上的所述上斜面(21)与所述底板(4)所形成的夹角为10度至30度。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自动取烟盒,其特征在于:所述取烟档(3)的上顶面为下凹的弧面。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自动取烟盒,其特征在于:在所述底板(4)上设置有小抽屉(6)。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自动取烟盒,其特征在于:在所述小抽屉(6)的上面设置一置物盒(7)。
6、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自动取烟盒,其特征在于:所述抽屉的两侧壁的中部开有适合取放物品的半圆弧形凹形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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