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伞骨架内侧第二主骨的组成结构无效
申请号: | 200820126726.X | 申请日: | 2008-06-24 |
公开(公告)号: | CN201230670Y | 公开(公告)日: | 2009-05-06 |
发明(设计)人: | 郭世鑫 | 申请(专利权)人: | 郭世鑫 |
主分类号: | A45B25/02 | 分类号: | A45B25/02 |
代理公司: | 北京科龙寰宇知识产权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 代理人: | 孙皓晨 |
地址: | 台湾省*** | 国省代码: | 中国台湾;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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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伞骨 内侧 第二 组成 结构 | ||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是关于伞具,特别是关于伞骨架内侧第二主骨的组成结构。
背景技术
本案所称的伞骨架内侧第二主骨在伞具中的配设形态如图1所示,其是于骨杆一端设有左接头与第一主骨枢接,另一端设右接头与第三主骨枢接,本案所针对的是一种骨杆以塑胶或玻璃纤维制成,而左、右接头由塑胶材质制成的第二主骨。如图2所示,为该种第二主骨一般的组成形态,该第二主骨100是由骨杆101、左接头102及右接头103组接而成,其主要是在左、右接头102、103上皆形成有一接合槽孔104,藉此接合槽孔104让左、右接头102、103得以分别套接于骨杆101的左、右两端上,再施以粘着剂将接合处粘固;然而此种采取组接而成的第二主骨100在制造上必须经由组件组接后再粘固的过程,相对的提高了制造成本,而且粘着的方式也较可能受外力影响而让组件产生松脱的情形,实非理想的设计,有待改良。
发明内容
本实用新型是有关于伞具组件中的伞骨的结构改良,特别是针对伞骨架中的内侧第二主骨的构成形态所为的改良,其目的在于使第二主骨的制造更为省时省工,同时让第二主骨的骨杆与左、右接头之间不会产生因接合不当而松脱的问题,以增进实用性和进步性。
本使用新型的伞骨架内侧第二主骨组成结构,该第二主骨组包含有骨杆、左接头及右接头,该骨杆为一次成型,该左接头及右接头分别位于骨杆两端,且为由骨杆二次成型制得,所述左接头、右接头与骨杆为一体成型的单体结构。
其有益效果在于,可省却套接、粘合的工序,不仅提升其制造速度且又能降低制造成本,同时不会产生因接合不当而组件松脱的问题,让第二主骨的组成形态更趋于完美。
附图说明
现配合图式说明本实用新型的特征及功效如下:
图1是伞具的伞骨架配设形态;
图2是现有伞骨架内侧第二主骨的组成形态;
图3是本实用新型第二主骨的骨杆结构立体示意图;
图4是本实用新型第二主骨的结构立体示意图;
图5是本实用新型第二主骨的结构剖面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本实用新型是提供一种伞骨架内侧第二主骨组成结构,如图1所示,该第二主骨组10包含有骨杆11、左接头12及右接头13,骨杆11是由塑胶或玻璃纤维材质制成,而左、右接头12、13则为塑胶材质,骨杆11与左接头12、右接头13为一体成型的单体,使第二主骨10的制造更为省时省工,同时让第二主骨10的骨杆11与左、右接头12、13之间不会产生因接合不当而松脱的问题。
请参阅图3至图5所示,本实用新型的结构是先由塑胶或玻璃纤维材质成型骨杆11(如图3所示),再以塑料成型机具进行二次成型处理,而于骨杆11一端直接成型左接头12,另一端直接成型右接头13,使骨杆11与左接头12、右接头13结合形成一体的第二主骨10单体形态(如图4、图5所示),故可省却套接、粘合的工序,不仅提升其制造速度且又能降低制造成本,同时不会产生因接合不当而组件松脱的问题,让第二主骨10的组成形态更趋于完美。
以上具体实施方式仅为本实用新型的较佳实施例,其对本实用新型而言是说明性的,而非限制性的。本领域的技术人员在不超出本实用新型精神和范围的情况下,对之进行变换、修改甚至等效,这些变动均会落入本实用新型的权利要求保护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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