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饰品固定器无效
申请号: | 200820129564.5 | 申请日: | 2008-08-29 |
公开(公告)号: | CN201281301Y | 公开(公告)日: | 2009-07-29 |
发明(设计)人: | 陈珍源 | 申请(专利权)人: | 陈珍源 |
主分类号: | F21V19/00 | 分类号: | F21V19/00 |
代理公司: | 北京三友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何春兰 |
地址: | 510931广东省广州***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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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饰品 固定器 | ||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是有关于一种饰品固定器,特别是关于一种用于灯饰上的饰品 固定器。
背景技术
公开号为CN2240667Y的中国实用新型专利公开了一种灯饰固定夹,该灯饰 固定夹由杆夹和灯夹两部分组成,杆夹和灯夹同为Ω形且圆弧相互外切,使其 连成一体;使用时,该杆夹用于连接造型杆,该灯夹用于连接灯饰头,从而将 灯饰头固定在造型杆上。但是,此种灯饰固定夹在使用时,限制了灯饰头的结 构,即,灯饰头只能是圣诞灯饰之类的小物件,对于较大的饰品,如图1所示, 则无法将其固定在造型杆上。
因此,有必要提供一种新型的饰品固定器,以克服上述缺陷。
实用新型内容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提供一种饰品固定器,其能方便地将较大的饰品固 定在造型杆上。
本实用新型的上述目的可采用下列技术方案来实现,一种饰品固定器,其 包括一个主体,在该主体的一端设有挡止部,该挡止部至少有一侧面从该主体 突伸出,该主体的另一端设有凹槽。
在优选的实施方式中,该主体的横截面为方形。
在优选的实施方式中,该方形的主体的四个边为倒角设置。
在优选的实施方式中,该凹槽的开口端的两侧分别向外延伸有圆弧脚。
在优选的实施方式中,该挡止部的四个侧面均从该主体突伸出。
在优选的实施方式中,该饰品的中央设有一个与该主体相对应的通孔。
本实用新型的特点和优点是:
将该饰品固定器的主体设有凹槽的一端从该饰品的通孔穿过,并被突伸出 的挡止部挡止,此时该饰品固定在该饰品固定器上,接着将该凹槽卡扣在灯具 上的造型杆上,从而将饰品固定在灯具上的造型杆上。因此,借助该饰品固定 器将饰品固定在灯具的造型杆上,使用非常方便,能大大地节省固定饰品的时 间;而且,只要饰品的中央具有与主体相对应的通孔,就能运用该饰品固定器, 使用范围广泛。
附图说明
以下附图仅旨在于对本实用新型做示意性说明和解释,并不限定本实用新 型的范围。其中,
图1是本实用新型的饰品结构;
图2是本实用新型的饰品固定器的主视放大图;
图3是沿图2的A—A线剖面示意图;
图4是本实用新型与饰品和造型杆结合后的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为了对本实用新型的技术特征、目的和效果有更加清楚的理解,现对照附 图说明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方式。其中,相同的部件采用相同的标号。
本实用新型提出的饰品固定器,该饰品固定器主要是用于固定其中央具有 通孔D1的饰品D(如图1所示)。
如图2—4所示,该饰品固定器包括一个主体1,该主体1的一端设有挡止 部11,该挡止部11至少有一侧面从该主体1突伸出,在本实施方式中,则是 挡止部11的四个侧面均从主体1突伸出,上述通孔D1的大小与该主体1对应, 该主体的另一端设有凹槽12,以供灯具上的造型杆H插入。
使用时,将该主体1设有凹槽12的一端从该饰品的通孔D1穿过,并被突 伸出的挡止部11挡止,此时该饰品D固定在该饰品固定器上,接着将该凹槽 12卡扣在灯具上的造型杆上,从而将饰品D固定在灯具上的造型杆上。因此, 借助该饰品固定器将饰品固定在灯具的造型杆H上,使用非常方便,能大大地 节省固定饰品的时间;而且,只要饰品上具有与主体相对应的通孔D1,就能运 用该饰品固定器,使用范围广泛。
在较佳的实施方式中,该主体1的横截面为方形,使得饰品D不会在该主 体1上旋转,而能得到更好的固定,当然,该主体1的横截面可为其它为非圆 形的形状,如椭圆形、三角形等;另外,该方形的主体的四个边较佳为倒角设 置,如此可避免剌伤使用者的手。该主体1可由塑料制成。
该凹槽12的开口端的两侧分别向外延伸有圆弧脚121,从而能更方便地将 该主体1扣在造型杆H上,当然,延伸后的圆弧脚121的外形横截面最好是不 超过主体1的横截面,以使圆弧脚121能从通孔D1中顺利穿过。
其中,如果造型灯饰的骨架是由铁线制成,那么上述造型杆H则为铁线, 当然,造型杆并不以此为限,任何呈杆状的造型杆均可适用。
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示意性的具体实施方式,并非用以限定本实用新 型的范围。任何本领域的技术人员,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的构思和原则的前提 下所作的等同变化与修改,均应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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