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美容美发标志灯无效
申请号: | 200820132335.9 | 申请日: | 2008-08-06 |
公开(公告)号: | CN201242842Y | 公开(公告)日: | 2009-05-20 |
发明(设计)人: | 刘永国 | 申请(专利权)人: | 刘永国 |
主分类号: | G09F13/00 | 分类号: | G09F13/00 |
代理公司: | 暂无信息 | 代理人: | 暂无信息 |
地址: | 100069*** | 国省代码: | 北京;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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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美容美发 标志 | ||
1、一种美容美发标志灯,包括转灯和转灯周围透明材质做成的面板,其特征在于,透明材质面板间设置有金属条构成的框架,面板和框架构成转灯的外罩,且透明材质面板可拆卸的设置在金属条构成的框架间。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美容美发标志灯,其特征在于,该标志灯由多个转灯构成,转灯和转灯之间设置有金属条构成的框架夹层,该夹层用来放置转灯所需电器件,且转灯个数为N,则夹层的个数为N-1。
3、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美容美发标志灯,其特征在于,在标志灯的顶部设置有容纳空间,该容纳空间用来放置转灯所需电器件,且容纳空间设置金属条构成的框架。
4、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美容美发标志灯,其特征在于,在标志灯的底部设置有底座,该底座用来放置转灯所需电器件,且该底座设置金属条构成的框架。
5、如权利要求2-4中的任一项所述的美容美发标志灯,其特征在于,所述的金属条构成的框架设置有可拆卸的面板,方便维护。
6、如权利要求5所述的美容美发标志灯,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容纳空间金属条框架横截面积小于转灯周围透明面板间金属条构成的框架横截面积。
7、如权利要求6所述的美容美发标志灯,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构成框架的金属条的形状可以为金属圆管、金属方管、E型金属管、凹槽型金属条之一。
8、如权利要求7所述的美容美发标志灯,其特征在于,所述的金属条构成的框架,其形状可以为立方体形,长方体形,锥形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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