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显示屏托架无效
申请号: | 200820132691.0 | 申请日: | 2008-08-28 |
公开(公告)号: | CN201281207Y | 公开(公告)日: | 2009-07-29 |
发明(设计)人: | 段建民 | 申请(专利权)人: | 段建民 |
主分类号: | F16M11/00 | 分类号: | F16M11/00;G09F9/00 |
代理公司: | 北京集佳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孙长龙 |
地址: | 100022北京市朝阳区东三*** | 国省代码: | 北京;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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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显示屏 托架 | ||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托架,特别是指一种显示屏托架。
背景技术
目前的信息显示屏被放置在各个公共场所,供游人查阅,但显示屏主要通过下方安置底座,摆放在各个位置,这种底座与摆放位置的接触面小,与底座卡持连接不够紧密,容易松动。
实用新型内容
有鉴于此,本实用新型在于提供一种显示屏托架,以解决上述底座与显示屏连接松动的问题。
为解决上述问题,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显示屏托架,包括:安装在底板上的两个侧板,两个侧板连接背板,在侧板上具有安装显示屏的滑槽,背板连接侧板。
优选的,滑槽与底板的夹角在30度至90度之间。
优选的,在侧板的外侧具有放置名片的名片槽。
优选的,在滑槽上还设置转动的卡台。
本实用新型中的显示屏托架,可方便安装显示屏,并以倾斜的角度放置,可便于使用者观看,且底板与放置面接触较大,放置平稳。
附图说明
图1是实施例中托架的示意图;
图2是托架的主视图;
图3是托架的俯视图;
图4是托架的左视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为清楚说明本实用新型中显示屏托架,下面给出优选的实施例并结合附图详细说明。
显示屏托架如图1所示,包括:安装在底板11上的两个侧板13,两个侧板13连接背板12,在侧板13上具有滑槽14,用于卡持显示屏,背板12可以连接侧板13和底板11,也可只连接侧板13,使底板11和背板12之间留出开口,便于安装显示屏及电源线,侧板13上的滑槽14与底板11的夹角在30度至90度之间,在侧板13的外侧具有放置名片、宣传册等物品的名片槽15。
在滑槽14的外侧还可设置转动的卡台,可旋入到滑槽14中,便于将显示屏沿滑槽14滑动抬起后卡持定位,方便用户调节显示屏后的按钮。
显示屏托架的三视图可参见图2至图4,本实用新型中的显示屏托架,可方便安装显示屏,并以倾斜的角度放置,可便于使用者观看,且底板与放置面接触较大,放置平稳。
对于本实用新型各个实施例中所阐述的显示屏托架,凡在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和原则之内,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改进等,均应包含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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