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适用于高水分物料的回转式烘干机无效
申请号: | 200820132830.X | 申请日: | 2008-08-06 |
公开(公告)号: | CN201246942Y | 公开(公告)日: | 2009-05-27 |
发明(设计)人: | 刘怀平;何美华;吉文清;王加东 | 申请(专利权)人: | 江苏科行环境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F26B11/06 | 分类号: | F26B11/06 |
代理公司: | 暂无信息 | 代理人: | 暂无信息 |
地址: | 224003江*** | 国省代码: | 江苏;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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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适用于 水分 物料 回转 烘干机 | ||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用于含水物料的烘干设备,特别是一种适用于建材、化工、造纸等行业高水分原材料及固体废弃物等烘干的回转式烘干机。
背景技术
目前,在建材、化工、造纸等行业中,用于原材料及废弃物烘干设备主要有单筒回转式烘干机、双筒回转式烘干机、三筒回转式烘干机和立式烘干机。现有的烘干设备对物料初始水分有较为严格的要求,如单筒回转式烘干机,当待烘干物料的初始水分大于25%时,设备就难以对其进行烘干作业,甚至无法运行;立式烘干机、双筒回转烘干机、三筒回转烘干机对物料初始水分要求更加严格,一般情况下有一定粘性待烘干物料的初始水分不得大于15%、无粘性颗粒状或粉状待烘干物料初始水分不得大于20%,否则烘干作业无法进行。因此,采用现有的烘干设备对含水分较高的物料进行烘干作业时,需在烘干作业前先进行压滤或离心分离处理,去除一部分水分,然后进行晾晒处理,当待烘干物料的含水率达到烘干设备所要求的初始水分时,再进行烘干作业,这样,增加了设备投入,且占地面积大、处理周期长、易产生二次污染、能耗和运行成本高。
实用新型内容
本实用新型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在于,针对现有烘干设备不能对高水分(≥25%)物料直接进行烘干作业的不足,提供一种适用于高水分物料(25%~85%)的回转式烘干机,以减少设备投入和占地面积,缩短处理周期,避免二次污染,降低能耗和运行成本。
本实用新型解决其技术问题所采用的技术方案是:包括筒体、传动装置、托轮装置;在筒体的首尾分设有进料料口、进料螺旋和出料口、卸料阀、卸料罩;其特征在于:在筒体的内腔从首至尾依次划分成预热区、烘干区和干燥区;在预热区的筒体内壁上装有数块呈均匀、交错分布的、且与筒体母线向后倾斜的扬料板I;在烘干区前区的筒体内壁上装有数块呈均匀、交错分布的、且与筒体母线相垂直的扬料板II,在烘干区后区的筒体内壁上装有数块呈均匀、交错分布的、且与筒体母线向前倾斜的扬料板III;在干燥区的筒体内壁上装有数块呈均匀、交错分布的、且与筒体母线向后倾斜的扬料板IV,且在干燥区的筒体中装有多道带有十字形支架的万字形扬料板;在筒体内壁上装有若干条两端与筒体内壁相固定的破拱链条。
上述扬料板I、扬料板III和扬料板IV分别与筒体的母线呈5~10°、5~15°和10~15°夹角;扬料板I、扬料板II、扬料板III和扬料板IV的尺寸依次增大。
上述预热区、烘干区和干燥区的长度分别为筒体长度的15%~25%、45%~55%和25%~35%,其中,烘干区前区的长度为烘干区长度的1/3~1/2。
在离扬料板I、扬料板II、扬料板III和扬料板IV的顶部1/5~1/8处向前折成分别为155~165°、135~150°、135~150°和110~125°夹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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