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安全卫生的易拉罐无效
申请号: | 200820135358.5 | 申请日: | 2008-08-22 |
公开(公告)号: | CN201261582Y | 公开(公告)日: | 2009-06-24 |
发明(设计)人: | 赵永利 | 申请(专利权)人: | 靖宇县德亚矿泉饮品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B65D17/34 | 分类号: | B65D17/34 |
代理公司: | 北京集佳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孙长龙 |
地址: | 135200吉林省靖宇县影*** | 国省代码: | 吉林;22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安全卫生 易拉罐 | ||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食品包装结构,特别是一种易拉罐。
背景技术
易拉罐是常用的食品包装,特别是饮料包装,因其便捷深受人们的喜爱。现有的易拉罐开口有两种:一种是外拉式的,一种是内陷式的,外拉式的易拉罐开口,在开口后饮用时,饮料会同罐体外部接触造成二次污染,而内陷式的易拉罐开口,在开启时直接将原暴露在外的开口部分陷到罐体内部饮料中,也造成二次污染。
实用新型内容
针对现有技术存在的问题,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克服了上述缺点,提供了一种安全卫生的易拉罐。
本实用新型解决其技术问题所采取的技术方案是:一种安全卫生的易拉罐,其包括罐体,所述罐体的上表面向上设有一圈延边,在所述罐体的上表面设有拉片,拉片两侧与罐体上表面可撕裂方式连接,在所述拉片上设有拉环,其特征在于:所述罐体的上表面中心向上凸起形成凸台,所述拉片设置在所述凸台上,所述拉片的长度大于拉片末端到延边的距离。
所述的安全卫生的易拉罐,所述凸台为长方体。
所述的安全卫生的易拉罐,所述凸台的高度与所述延边高度相同或高于延边高度。
所述的安全卫生的易拉罐,所述拉片的纵向中部向上鼓起出一道凸条。
本实用新型通过在罐体上表面中心设立向上凸起的凸台,将拉片设置在所述凸台上,这样,在使用的时候,将易拉罐的拉片拉开后,将拉片向后拉,拉片搭到易拉罐向上的一圈延边上,人们无论倒入杯中还是直接饮用,饮料从延边的背面流过,避免了二次污染,饮用更加安全卫生。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的俯视图。
具体实施方式
实施例1
如图1、2所示的安全卫生的易拉罐,其包括罐体1,罐体1的上表面向上设有一圈延边2,在罐体1的上表面中心向上凸起形成凸台3,凸台3为长方体,在凸台3的上表面设有拉片4,拉片4两侧与罐体上表面可撕裂方式连接,拉片4上连接有拉环5,凸台3的高度可以与延边2的高度相同,也可以略高于延边2的高度,拉片4的长度大于拉片4末端到延边2的距离,拉片4的纵向中部向上鼓起出一道凸条6。
使用的时候,拉动拉环5将拉片4向一侧拉开,将拉开的拉片4搭到延边2上,倾到罐体,罐内的液体经过拉片4的内侧流出,避免了二次污染,而且由于在拉片4的纵向中部向上鼓起有凸条6,在拉开后正面的凸条就成了背面的凹槽,液体顺凹槽流出,避免了洒落。
以上是本实用新型的较佳实施例,凡依本实用新型技术方案所作的改变,所产生的功能作用未超出本实用新型技术方案的范围时,均属于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靖宇县德亚矿泉饮品有限公司,未经靖宇县德亚矿泉饮品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0820135358.5/2.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
- 同类专利
- 专利分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