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视力矫正器无效
申请号: | 200820148398.3 | 申请日: | 2008-08-07 |
公开(公告)号: | CN201263746Y | 公开(公告)日: | 2009-07-01 |
发明(设计)人: | 刘书海 | 申请(专利权)人: | 刘书海 |
主分类号: | A61F9/00 | 分类号: | A61F9/00 |
代理公司: | 中国商标专利事务所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曹继红 |
地址: | 453000河南省新乡市牧*** | 国省代码: | 河南;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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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视力 矫正 | ||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矫正仪器,尤其涉及一种视力矫正器。
背景技术
目前,已有的视力矫正器通过穴位按摩头对眼部穴位进行按摩来达到矫正视力的目的,但其按摩头不可进行任意调整,由于人们的脸型不同,穴位不同,从而导致按摩穴位不准确,影响矫正效果。
发明内容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为了克服现有技术的不足,而提供一种视力矫正效果好,结构简单的视力矫正器。
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是以下述方式实现的:
视力矫正器,包括弧形矫正板,固定带,其特征在于:弧形矫正板的弧度为130°,弧形矫正板中部的外侧设有固定带。
使用时将弧形矫正板安置在肘部的弯曲处的内侧,然后用固定带邦紧,使使用者的头部与笔尖的距离固定,实现防止、保护及矫正视力的目的。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主视图
图2为木实用新型的仰视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说明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的描述。
图1—图2为本实用新型的优选方案,显示了视力矫正器,包括弧形矫正板1,固定带2,其特征在于:弧形矫正板1的弧度为130°,弧形矫正板1中部的外侧设有固定带2。
以上所述,仅是本实用新型的较佳实施例而已,并非对本实用新型作任何形式上的限制,任何熟悉本专业的技术人员可能利用上述揭示的技术内容加以变更或修饰为等同变化的等效实施例,但凡是未脱离本实用新型技术方案内容,依据本实用新型的技术实质对以上实施例所作的任何简单修改、等同变化与修饰,均仍属于本实用新型技术方案的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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