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可调节高度的转向柱有效
申请号: | 200820154674.7 | 申请日: | 2008-10-30 |
公开(公告)号: | CN201296286Y | 公开(公告)日: | 2009-08-26 |
发明(设计)人: | A·拉施;R·H·费尔;朱朝杰;张军 | 申请(专利权)人: | 上海蒂森克虏伯汇众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B62D1/18 | 分类号: | B62D1/18 |
代理公司: | 上海天翔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吕 伴 |
地址: | 20120*** | 国省代码: | 上海;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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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调节 高度 转向 | ||
1.一种可调节高度的转向柱(1),包括前段转向轴(5)、调整部件(2)、夹持装置(3,4)、紧固装置和导向装置(11,12),前段转向轴具有可抗扭地连接方向盘的前端和通过一铰链轴来联接一后段转向轴的后端,调整部件(2)可旋转地支承前段转向轴,紧固装置用于相对夹持装置(3,4)固定住调整部件(2)或释放调整部件(2);其特征在于:
夹持装置(3,4)固定汽车上,其至少具有一对前段长孔(9,9’)以及一对相对前段长孔(9,9’)远离转向柱驾驶员一侧的后段长孔(10,10’),前段长孔(9,9’)和后段长孔(10,10’)均成圆弧状,该对前段长孔(9,9’)的圆心的连线和该对后段长孔(10,10’)的圆心的连线在同一直线上,且该直线与调整部件(2)的转轴线(7)重合,夹持装置(3,4)还具有在调整部件(2)绕着转轴线(7)偏转时引导调整部件(2)运动的接触面(25,25’,26,26’),夹持装置(3,4)的至少一个接触面(25’)与调整部件(2)的转轴线(7)保持垂直关系,转轴线(7)相对夹持装置(3,4)的位置固定;
导向装置(11,12)与调整部件(2)在与转轴线(7)垂直的方向上相对固定,导向装置(11,12)包括前段导向装置(11)和后段导向装置(12),在前段长孔(9,9’)内可移动地设置该前段导向装置(11),在后段长孔(10,10’)内可移动地设置该后段导向装置(12)。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可调节高度的转向柱(1),其特征在于还包括至少一根弹簧(17),该弹簧(17)由一根与前段导向装置(11)共同作用的弹簧柄(38)、一根与调整部件(2)共同作用的弹簧柄(39)以及一段位于两根弹簧柄(38,39)间的弯曲部分(40)组成,在弯曲部分(40)所在的区域,弹簧(17)与后段导向装置(12)相连。
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可调节高度的转向柱(1),其特征在于还包括至少一块金属板(28),该金属板具有一个用以配装前段导向装置(11)的一个部件的长孔形的开口(29),以及一个用以配装后段导向装置(12)的一个部件的长孔形的开口(30),另外,该金属板(28)还具有一个与夹持装置(3,4)保持相对位置固定的转轴线,以迫使前段导向装置及后段导向装置(11,12)绕着转轴线(7)偏转。
4.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可调节高度的转向柱(1),其特征在于前段导向装置(11)包括一根穿过前段长孔(9,9’)的夹紧螺栓,且该夹紧螺栓是固定装置的一部分。
5.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可调节高度的转向柱(1),其特征在于后段导向装置(12)具有与后段长孔(10,10’)相匹配的外形。
6.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可调节高度的转向柱(1),其特征在于调整部件(2)被置于平整的所述接触面(25,25’,26,26’)之间,而这些平整的接触面(25,25’,26,26’)所在的平面又与调整部件(2)的旋转平面保持平行。
7.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可调节高度的转向柱(1),其特征在于转轴线(7)同前段转向轴(5)的后端上的铰接轴(8)相交。
8.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可调节高度的转向柱(1),其特征在于夹持装置包括一个前段夹持部件(3),在该前段夹持部件(3)上形成所述前段长孔(9,9’),以及一个与前段夹持部件(3)保持一定距离的后段夹持部件(4),在该后段夹持部件(4)上形成所述后段长孔(10,10’)。
9.如权利要求8所述的可调节高度的转向柱(1),其特征在于前段夹持部件(3)上形成有平整的所述接触面(25,25’),且后段夹持部件(4)上形成有平整的所述接触面(2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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