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带照明的吸尘器无效
申请号: | 200820155408.6 | 申请日: | 2008-11-14 |
公开(公告)号: | CN201333005Y | 公开(公告)日: | 2009-10-28 |
发明(设计)人: | 方莉;马元璐 | 申请(专利权)人: | 上海师范大学附属第二外国语学校 |
主分类号: | A47L9/30 | 分类号: | A47L9/30;F21S2/00 |
代理公司: | 上海天翔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高泉生 |
地址: | 201300上海*** | 国省代码: | 上海;31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照明 吸尘器 | ||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生活用品,特别涉及一种带照明功能的吸尘器。
背景技术
一般家庭中经常用到吸尘器来清理家里的灰尘,但是在用吸尘器给沙发和橱柜的下面吸尘时,往往由于光线不足而无法看清,只能另外打开灯光才能勉强看清楚隐蔽地方。
因此设计出一种吸尘器,其吸头能发光就可以解决上述问题。
实用新型内容
本实用新型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提供一种带照明的吸尘器,以解决给沙发和橱柜等家具的下面吸尘时,往往由于光线不足而无法看清的问题。
本实用新型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可以通过以下技术方案来实现:
一种带照明的吸尘器,包括吸尘器吸头和吸尘器杆,其特征在于,在吸尘器吸头上装有发光二极管,该发光二极管通过吸尘器杆中的导线与手柄处的电池和开关相连。
采用以上技术方案后,使用时在正常光线情况下,将本产品当做普通的吸尘器不要打开发光开关即可;在遇到光线较弱时,打开手柄处的开关即可使吸尘器的吸头发亮,本实用新型结构简单,成本低廉,宜于普通家庭使用。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的电路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为了使本实用新型实现的技术手段、创作特征、达成目的与功效易于明白了解,下面结合具体图示,进一步阐述本实用新型。
一种带照明的吸尘器,包括吸尘器吸头1和吸尘器杆2,在吸尘器吸头1上装有发光二极管3,该发光二极管3通过吸尘器杆2中的导线4与手柄处的电池5和开关6相连。
采用以上技术方案后,使用时在正常光线情况下,将本产品当做普通的吸尘器不要打开发光开关即可;在遇到光线较弱时,打开手柄处的开关即可使吸尘器的吸头发亮,本实用新型结构简单,成本低廉,宜于普通家庭使用。
以上显示和描述了本实用新型的基本原理、主要特征和本实用新型的优点。本行业的技术人员应该了解,本实用新型不受上述实施例的限制,上述实施例和说明书中描述的只是说明本实用新型的原理,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精神和范围的前提下本实用新型还会有各种变化和改进,这些变化和改进都落入要求保护的本实用新型范围内。本实用新型要求保护范围由所附的权利要求书及其等同物界定。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上海师范大学附属第二外国语学校,未经上海师范大学附属第二外国语学校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0820155408.6/2.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