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改良的蒸汽豆腐皮灶台无效
申请号: | 200820162648.9 | 申请日: | 2008-08-08 |
公开(公告)号: | CN201274747Y | 公开(公告)日: | 2009-07-22 |
发明(设计)人: | 蔡鼎;蔡珉 | 申请(专利权)人: | 蔡鼎 |
主分类号: | A23L1/20 | 分类号: | A23L1/20;A23C20/02 |
代理公司: | 暂无信息 | 代理人: | 暂无信息 |
地址: | 317031浙江省*** | 国省代码: | 浙江;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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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改良 蒸汽 豆腐皮 灶台 | ||
1、一种改良的蒸汽豆腐皮灶台,包括支架(1)和设置在支架(1)上分隔成若干个小格用于放置豆浆的浆槽(2),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支架(1)和浆槽(2)之间设有封闭的保温箱(3),上述的浆槽(2)固定在保温箱(3)的顶面,在支架(1)上设有蒸汽发生器,所述的蒸汽发生器与上述的保温箱(3)之间设有能通过蒸汽发生器产生的蒸汽加热保温箱(3)并在保温箱(3)中的蒸汽冷却成水后回到蒸汽发生器中的水循环机构。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改良的蒸汽豆腐皮灶台,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水循环机构包括连通保温箱(3)下部与蒸汽发生器上部的接管以及设置在保温箱(3)内的若干根保温管(5),所述的保温管(5)与上述的蒸汽发生器相连接。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改良的蒸汽豆腐皮灶台,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每根保温管(5)的外侧面均设有若干个出汽孔(51)。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改良的蒸汽豆腐皮灶台,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出汽孔(51)在保温管(5)上排成若干条直线,离蒸汽发生器越远分布越密集。
5、根据权利要求2或3或4所述的改良的蒸汽豆腐皮灶台,其特征在于,所述的保温管(5)设在保温箱(3)内的上部且靠近上述的浆槽(2)底部。
6、根据权利要求1或2或3或4所述的改良的蒸汽豆腐皮灶台,其特征在于,所述的蒸汽发生器固定在支架(1)上,且保温箱(3)的底部高于蒸汽发生器。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改良的蒸汽豆腐皮灶台,其特征在于,所述的蒸汽发生器为一个密闭的水箱(4),在水箱(4)下面设置有能对其进行加热的加热槽(11)。
8、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改良的蒸汽豆腐皮灶台,其特征在于,所述的蒸汽发生器为一个密闭的水箱(4),在水箱(4)中装有一个能对其进行加热的电加热装置。
9、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改良的蒸汽豆腐皮灶台,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水箱(4)外设有进水管口(8),所述的支架(1)底部设有出水管口(9)。
10、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改良的蒸汽豆腐皮灶台,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水箱(4)外设有水位表(6),所述水箱(4)外设有压力表(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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