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机芯框架及电视机无效
申请号: | 200820176431.3 | 申请日: | 2008-11-26 |
公开(公告)号: | CN201294597Y | 公开(公告)日: | 2009-08-19 |
发明(设计)人: | 孙国强 | 申请(专利权)人: | 青岛海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H04N5/655 | 分类号: | H04N5/655 |
代理公司: | 北京中博世达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申 健 |
地址: | 266100山东*** | 国省代码: | 山东;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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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机芯 框架 电视机 | ||
1、一种机芯框架,其特征在于,该机芯框架包括三个独立的支架:第一支架、第二支架和第三支架,以及设置在各个支架顶端的固定片;所述三个支架平行排列、固定到显示屏的背面且所述第二支架位于第一支架和第三支架的中间,电源板固定在第一支架和第二支架上,机芯板固定在第二支架和第三支架上。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机芯框架,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支架的截面呈 左右翻转的“L”形,且支架下端固定到显示屏的背面。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机芯框架,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三支架的截面呈“L”形,且支架下端固定到显示屏的背面。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机芯框架,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支架的截面呈“U”形,支架下端固定到显示屏的背面。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机芯框架,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支架固定电源板的一侧比固定机芯板的一侧长度要短。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机芯框架,其特征在于,所述设置在各个支架顶端的固定片平行于所述显示屏。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机芯框架,其特征在于,所述固定片与其所在的支架等长,或者所述固定片散布在其所在支架顶端的边缘。
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机芯框架,其特征在于,电源板固定在所述第一支架和第二支架的固定片上,机芯板固定在所述第二支架和第三支架的固定片上。
9、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机芯框架,其特征在于,固定电源板的固定片距显示屏的距离大于10mm,固定机芯板的固定片距显示屏的距离大于6mm。
10、一种电视机,包括显示屏、电源板以及机芯板,其特征在于,所述电视机包括权利要求1至9中任一项所述的机芯框架,所述机芯框架固定在所述显示屏的背面,所述电源板和机芯板固定在所述机芯框架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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