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分体式四合法兰分水器无效
申请号: | 200820184927.5 | 申请日: | 2008-08-22 |
公开(公告)号: | CN201246561Y | 公开(公告)日: | 2009-05-27 |
发明(设计)人: | 郭景华 | 申请(专利权)人: | 郭景华 |
主分类号: | F16L41/12 | 分类号: | F16L41/12 |
代理公司: | 暂无信息 | 代理人: | 暂无信息 |
地址: | 221300江苏省*** | 国省代码: | 江苏;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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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体式 法兰 分水 | ||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分水器,具体是一种四合法兰分水器。
背景技术
市场上现有的法兰分水器为:法兰和分水头是一个整体,通过下卡与主管道连接。由于法兰分水头多为铸造成型,因为铸造时要想在法兰上留丝眼,属于立体面上留眼,铸造非常困难。一般的生产工艺是,先整体铸造好而后再用电钻在法兰上打眼,用于连接分水管道,生产起来工艺繁琐,效率低。如果改为分体式,即将法兰和分水头分别铸造,铸造留丝眼属于平面留眼,这样就可以减少生产工艺,降低生产成本,提高生产效率。
发明内容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提供一种分体式四合法兰分水器,生产工序简单,节约成本。
本实用新型是以如下技术方案解决的:一种四合法兰分水器,由下卡(1),分水头(2),卡箍(3),法兰(4)组成,其特征是:分水头(2)和法兰(4)是分开体,生产时分别铸造,而后通过卡箍(3)将分水头(2)和法兰(4)连接为一体。
本实用新型的优点是:生产法兰分水器时,将法兰和分水头分别铸造,直接在铸造时留丝眼,不需铸造好后再打丝眼,减少生产工序,降低生产成本,提高生产效率。
附图说明
下面结合附图及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进一步详细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结构示意图;
图2是法兰的主视图;
图3是法兰的后视图。
图中:1、下卡,2、分水头,3、卡箍,4、法兰,5、6、连接螺丝,7、8、卡箍连接螺丝,9、连接分水管道丝眼。
具体实施方式
如图1所示,生产时将下卡(1),分水头(2),卡箍(3),法兰(4)分别铸造,这样在铸造时均属于平面留眼,生产工序简单,效率高。在使用时先将下卡(1)通过螺丝(5)、螺丝(6)与分水头(2)连接在主管道上,而后将法兰通过卡箍(3)将其与分水头(2)的另一头连接在一起,最后将分水管道通过丝眼(9)与法兰连接即达到分水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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