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助燃器无效
申请号: | 200820188884.8 | 申请日: | 2008-08-20 |
公开(公告)号: | CN201327093Y | 公开(公告)日: | 2009-10-14 |
发明(设计)人: | 刘树平 | 申请(专利权)人: | 刘树平 |
主分类号: | F24C15/00 | 分类号: | F24C15/00;F24C5/00 |
代理公司: | 东莞市中正知识产权事务所 | 代理人: | 周庆耀 |
地址: | 523320广东***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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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助燃 | ||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属炉具技术领域,是对现有技术的改进,具体涉及一种助燃器。
技术背景
炉具广泛地应用于人们的生活及餐饮行业,为人们提供服务,深受欢迎,助燃器是炉具的主要配件,设置于炉具中,是炉具的的核心部分,助燃器有各种型号,如用于烧气的助燃器或用于烧油的助燃器,其不足之处是上述助燃器所燃烧的油、气,价格昂贵,特别是乡村,难以普及。
实用新型内容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避免上述现有技术中的不足之处而提供的一种助然器。该助燃器适应液体燃料,其燃料具有价格便宜,燃烧不污染环境等特点。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可通过下列的措施来实现:
本实用新型的助燃器,其特征在于由气座与上盖组成,上盖设置在气座里,在上盖上设置燃烧室,燃烧室上设置固定边,在燃烧室里设置配件定位柱,在燃烧室壁上设置进气孔及燃燃料入口;在气座底部设置进气口,在气座壁上设置燃料入口。
上述所述进气孔与燃烧室切线构成10-30度角。
本实用新型相比现有技术具有如下优点:
本实用新型是对现有技术进行改进,燃烧原料是液体燃料,所用的主料甲醇、乙醇是化工厂、化肥厂、酒厂、药厂、糖厂的下脚料副产吕,成本低且节省国家资源;本发明的液体燃料不会爆炸、燃烧充分且无毒无烟,不污染环境。
附图说明如下:
图1是本实用新型装配图。
图2是气座仰视图。
具体实施方式
参照附图1-2,本实用新型由上盖1、气座2、燃烧室11、固定边12配件定位柱13、进气孔14、燃料入口15、进气口21、燃料入口22、组成,上盖1设置在气座2里,在上盖1上设置燃烧室11,燃烧室11上设置固定边12,在燃烧室11里设置配件定位柱13,在燃烧室11壁上设置进气孔14及燃燃料入口15;在气座2底部设置进气口21,在气座2壁上设置燃料入口22。
进气孔14与燃烧室11切线构成15度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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