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高炉煤气自动放散装置无效
申请号: | 200820190053.4 | 申请日: | 2008-07-31 |
公开(公告)号: | CN201232065Y | 公开(公告)日: | 2009-05-06 |
发明(设计)人: | 黄学能;黄建平 | 申请(专利权)人: | 武汉钢铁(集团)公司 |
主分类号: | C21B7/14 | 分类号: | C21B7/14 |
代理公司: | 北京市德权律师事务所 | 代理人: | 张 伟 |
地址: | 430083湖*** | 国省代码: | 湖北;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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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高炉 煤气 自动 放散 装置 | ||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冶金企业一种高炉煤气自动放散装置。
背景技术
目前,我国钢铁企业高炉煤气剩余放散装置,绝大多数采用的是电动调节蝶阀根据主管压力参数的设定值,来自动控制实现放散。目前国内有关高炉煤气自动放散装置的专利,大多致力于煤气放散阀的控制研究与改进。但是,无论放散阀的控制如何改进,基于该放散阀的高炉煤气自动放散装置仍存在如下无法克服的缺点:(1)不能应对系统停电。当系统停电而煤气用户生产突然停止时,造成主管压力迅速升高,手动操作放散装置由于反应大大滞后,容易造成高炉煤气沿线排水器击穿,发生煤气泄漏事故,危机生命安全。(2)电动调节蝶阀易发生故障。当系统生产正常,而电动调节蝶阀发生故障时,对其进行检修,显然会影响生产或造成主管压力升高。
实用新型内容
本实用新型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提供一种高炉煤气自动放散装置,当高炉系统生产正常,而高炉煤气电动放散机构出现异常时,仍然能够使高炉煤气安全可靠放散。
为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实用新型提出以下技术方案:包括电动调节蝶阀、放散管,其特征在于,还包括进气管、水封筒体、给水管、排水装置,所述水封筒体分别连接所述给水管和排水装置,所述进气管的一端连接在高炉煤气气源与所述电动调节蝶阀之间的主管上,另一端插入所述水封筒体内的水体中,上述结构形成高炉煤气水封。
作为进一步改进,所述水封筒体内由隔板分成前、后两室,所述隔板高度高于水体的高度,隔板底部开有连通孔,所述进气管插入前室的水体中。前室起水封作用,后室起排气及缓冲作用,以缓冲高压、高速气流的冲击。
进一步优化的,所述水封筒体后室通过排气管连接在所述电动调节蝶阀与放散管之间的主管上。
优选的,所述给水管包括第一U型管。
同样优选的,所述排水装置包括溢流管、第二U型管、排水管、气液分流放散管,所述溢流管一端连接所述水封筒体,另一端连接所述第二U型管,所述第二U型管的一端连接所述气液分流放散管,另一端连接所述排水管,所述排水管开口向下,所述气液分流放散管开口向上。
本实用新型通过在原有采用电动调节蝶阀来实现高炉煤气放散的系统上并联本实用新型,当异常情况发生即电动调节蝶阀关闭,而主管出现超高压状态时,应用煤气水封击穿的原理来实现煤气的放散,所应用的原理简单,实用,加工、制作容易,成本低;同时具有操作维护简便,安全可靠的优点。
附图说明
下面结合附图和具体实施方式对本实用新型做进一步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高炉煤气自动放散装置结构原理图。
具体实施方式
如图1所示,进气管12的一端连接在高炉煤气气源与电动调节蝶阀2之间的主管1上,另一端插入水封筒体5内的水体中,水封筒体5通过给水阀9连接给水管10,给水管10包括第一U形管14,水封筒体5内保持储存一定高度的水,形成高炉煤气水封。水封筒体5由隔板8分成前室16和后两室17,隔板8的高度高于水体的高度,隔板8底部约200mm处开一连通孔4,进气管12插入前室16的水体中,前室16起水封作用,后室17起排气及缓冲作用,以缓冲高压、高速气流的冲击。水封筒体后室17通过排气管15连接在电动蝶阀2与放散管3之间的主管上。水封筒体5还连接通过溢流阀13连接溢流管18,溢流阀13连接第二U形管19,第二U形管19的一端连接气液分流放散管6,另一端连接排水管7,排水管7开口向下,气液分流放散管6开口向上。图中所示溢流阀13包括A、B、C三个安装在不同高度的溢流阀,根据煤气主管工作压力大小的不同需要,调节和确定水封筒体5内的水封高度后,选取和开通其中一个。例如,正常工作时主管压力小于12000Pa,则水封筒体5内的水封高度为1200mm,如果设定的B点高度为1200mm,那么就选择开通B点位的溢流阀13。
正常生产时,通过调节电动调节蝶阀2控制主管1产生的超高压。如果电动调节蝶阀2处于关闭状态,不能正常打开时,高炉煤气即通过进气管12进入水封筒体5,并突破水封实施放散,主管压力1即降低,从而达到防止高炉煤气主管出现超高压事故。
应该说明的是,本具体实施方式只是对本实用新型所做的示例性说明而并不限定它的保护范围,本领域人员还可以对本实用新型做一些非实质性的改变,只要是不经过创造性劳动而对本专利进行的改进,都在本专利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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