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可燃性废气点火及失效报警装置无效
申请号: | 200820199415.6 | 申请日: | 2008-12-08 |
公开(公告)号: | CN201306721Y | 公开(公告)日: | 2009-09-09 |
发明(设计)人: | 高超 | 申请(专利权)人: | 合肥恒力电子技术开发公司 |
主分类号: | F23G7/06 | 分类号: | F23G7/06;G01R19/165 |
代理公司: | 合肥天明专利事务所 | 代理人: | 袁由茂 |
地址: | 230088安徽省合*** | 国省代码: | 安徽;34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可燃性 废气 点火 失效 报警装置 | ||
1、可燃性废气点火及失效报警装置,包括有一电源开关与点火器相连,其特征在于电源与点火器之间连接有用以检测点火器电流大小的互感器;所述互感器的输出端与用以将互感器转换后的信号还原为实际值并判断实际值与设定值差值大小,显示并控制报警器的数字电流表输入端相连接;数字电流表的信号输出端与报警器的输入端相连接。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可燃性废气点火及失效报警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电源的输出端与用以调节电源电压的调节器输入端相连接;所述的调节器的输出端连接用以改变电压以适用于点火器的变压器输入端;所述的变压器输出端与点火器输入端相连接,所述的变压器与点火器之间设有所述的互感器。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合肥恒力电子技术开发公司,未经合肥恒力电子技术开发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0820199415.6/1.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