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微型录像机背夹有效
申请号: | 200820205213.8 | 申请日: | 2008-12-09 |
公开(公告)号: | CN201332751Y | 公开(公告)日: | 2009-10-28 |
发明(设计)人: | 张显志 | 申请(专利权)人: | 深圳爱意无线科技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A44B21/00 | 分类号: | A44B21/00;G11B31/00 |
代理公司: | 深圳市世纪恒程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 | 代理人: | 胡海国 |
地址: | 518108广东省深圳市***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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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微型 录像机 | ||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微型录像机的固定装置。
背景技术
目前的数字录像机多为把持在手中,但不放在手上时就需要固定在三脚架上。三脚架较大时安装不方便。
发明内容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体型较小的装取方便的微型录像机背夹。
本实用新型为达到上述目的所采用的技术方案是:设计一种微型录像机背夹,包括固定卡、夹子,夹子固定在固定卡上;所述固定卡为长方体,固定卡的四边向上延伸形成卡边,其中四个角的延伸长度大于各边的延伸长。
本实用新型具有体积小、固定装取方便等特点。本实用新型既可很方便的将微型录像机固定在衣服、裤子、帽子、墙体及其它载体上,便于使用者在日常家庭安全监控,会议、教学记录、户外运动记录、影音娱乐、城管执法或环保执法取证和监测、记者取证或其它拍录用途上使用微型录像机。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较佳实施例的不带支架结构图。
图2是本实用新型较佳实施例的不带支架结构图。
图3是本实用新型较佳实施例的带支架结构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附图及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说明:
如图1所示,一种微型录像机背夹,包括固定卡1、夹子2,夹子2固定在固定卡1上;所述固定卡1为长方体,固定卡的四边向上延伸形成卡边,固定卡1成盆状,其中四个角的延伸长度大于各边的延伸长。
如图1所示,所述固定卡四个角端12为钩状。加强固定卡对微型录像机的固定。
如图2所示,所述夹子2与固定卡1之间通过销钉3固定,夹子2能以销钉3为中心点相对固定卡1转动。夹子2可以销钉3为中心点相对固定卡360度转动。
所述固定卡1的长宽比为8比3。如图1所示,所述夹子2沿固定卡1长度方向固定。固定卡1的长宽比与微型录像机相配合。
如图1所示,所述固定卡1的上端设有开口11。开口11便于微型录像机的拿取,可通过该开口11将微型录像机从固定卡1内推出。
如图3所示,本实用新型还包括支架4,支架包括架座41、架杆42,架杆42固定在架座41上,架杆的另一端为供夹子夹的夹片43。
所述架杆42为两段,中间为万向节44。万向节44的设置使支架角度可任意调整。加上夹子的旋转度,微型录像机几乎可全方位设置。
所述架座41设置螺钉固定用通孔411。便于支架固定在墙上或其它固定物上。
本实用新型具有体积小,携带方便,固定装取微型录像机方便等优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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