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用于触发报警的喷烟器有效
申请号: | 200820205834.6 | 申请日: | 2008-12-23 |
公开(公告)号: | CN201324461Y | 公开(公告)日: | 2009-10-14 |
发明(设计)人: | 杨帆;李上浩;杨飞鹏 | 申请(专利权)人: | 广州文冲船厂有限责任公司 |
主分类号: | A62C37/50 | 分类号: | A62C37/50 |
代理公司: | 广州市一新专利商标事务所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王德祥;施性清 |
地址: | 510715广***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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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用于 触发 报警 喷烟器 | ||
1、一种用于触发报警的喷烟器,其特征在于包括
箱体(2),用于存储报警烟;
气泵机构(1);
烟囊(3),设于前述箱体(2)内并与前述气泵机构(1)相通,能接收气泵机构(1)来的气压,具有至少一个吸烟口(31)和至少一个出烟口(32);
第一单向阀(5),设于前述烟囊(3)内并对应吸烟口(31);以及
第二单向阀(4),设于前述烟囊(3)内并对应出烟口(32)。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触发报警的喷烟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气泵机构(1)包括气筒(12)及来回移动式设置于该气筒(12)内的拉杆(11),该拉杆(11)一端伸出前述气筒(12)并具有一手柄(13),另一端具有一与前述气筒(12)内径相适配的阻尼垫(14)。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触发报警的喷烟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气筒(12)大部分位于所述的箱体(2)内,而所述的手柄(13)则露出所述的箱体(2)。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触发报警的喷烟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出烟口(32)还连接有一导烟管(6)。
5、根据权利要求1至4中任一权利要求所述的用于触发报警的喷烟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箱体(2)外侧壁具有背带或腰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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