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商品陈列台有效
申请号: | 200820210124.2 | 申请日: | 2008-11-07 |
公开(公告)号: | CN201375274Y | 公开(公告)日: | 2010-01-06 |
发明(设计)人: | 寺田将干 | 申请(专利权)人: | 河淳株式会社 |
主分类号: | A47F5/00 | 分类号: | A47F5/00;A47F5/16;A47B96/02 |
代理公司: | 隆天国际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马少东 |
地址: | 日本*** | 国省代码: | 日本;J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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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商品 陈列 | ||
1.一种商品陈列台,使用两个以上的断面呈“L”字形状的框体,所述框体具有短边状的侧板和长边状的侧板,其特征在于,在长度方向上以规定的间距附设有多个跨越两个侧板而连续的贯穿槽,在该短边状的侧板的前端形成有卡合突起,在该长边状的侧板的前端侧的平面部上形成有卡合贯穿孔。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商品陈列台,其特征在于,该卡合突起形成有一对,所述一对卡合突起位于该短边状的侧板的前端,且形成在该前端的两侧。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商品陈列台,其特征在于,该卡合突起的突起宽度比该贯穿槽的槽宽稍窄。
4.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商品陈列台,其特征在于,该卡合突起的突起宽度比该贯穿槽的槽宽稍窄。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商品陈列台,其特征在于,还具有板状的商品隔板,使该商品隔板与该贯穿槽嵌合来使用。
6.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商品陈列台,其特征在于,还具有板状的商品隔板,使该商品隔板与该贯穿槽嵌合来使用。
7.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商品陈列台,其特征在于,还具有板状的商品隔板,使该商品隔板与该贯穿槽嵌合来使用。
8.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商品陈列台,其特征在于,还具有板状的商品隔板,使该商品隔板与该贯穿槽嵌合来使用。
9.根据权利要求1~8中任一项所述的商品陈列台,其特征在于,将该两个断面呈“L”字形状的框体组装成四边形的箱体,该商品隔板与该框体的贯穿槽嵌合,并且从该框体向前方突出来使用。
10.根据权利要求1~8中任一项所述的商品陈列台,其特征在于,组装该两个断面呈“L”字形状的框体,从而形成山形形状的陈列面来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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