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具有增力铰链杆机构的汽车车门包边机有效
申请号: | 200820212999.6 | 申请日: | 2008-10-14 |
公开(公告)号: | CN201275568Y | 公开(公告)日: | 2009-07-22 |
发明(设计)人: | 孟大庆;尧永春;唐高中 | 申请(专利权)人: | 上汽通用五菱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B21D19/14 | 分类号: | B21D19/14 |
代理公司: | 深圳市科吉华烽知识产权事务所 | 代理人: | 胡吉科 |
地址: | 545007广西壮*** | 国省代码: | 广西;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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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具有 铰链 机构 汽车 车门 包边机 | ||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汽车车身边缘处理技术,尤其涉及汽车车门包边处理的技术。
背景技术
台式包边机的基本原理是通过液压缸将动力作用在传动机构上,动力机构分别带动预压刀、主压刀动作完成包边。台式包边机常用的动力传递机构是杠杆机构,其原理如图1所示。
包边机上的杠杆机构如图2所示,包括压刀11,刀座12,支基13,支撑板14,液压缸15,其特点是结构简单,但是由于门盖翻边长度的不同和在预压、主压过程中单位长度受力大小的不同,所以一台台式包边机至少需要五种不同缸径的液压缸,增加制造成本,不利于维护备件;由于受液压站的油压和标准液压缸的缸径限制,当翻边长度过大时,主压机构很难满足单位长度压力要求,造成翻边质量不理想。
发明内容
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具有增力铰链杆机构的车门包边机,可解决现有技术的不足,本实用新型是通过以下技术方案实现的,所述的汽车车门包边机包括压刀,刀座,支基,支撑板,液压缸,具有一个增力铰链杆机构,其中增力铰链杆机构包括铰链连接的第一连杆和第二连杆,液压缸推动第一连杆,第一连杆推动第二连杆,第二连杆与铅垂线夹角为1°~26°
本实用新型中的第二连杆与铅垂线夹角优选5°~10°。
本实用新型中的第二连杆与铅垂线夹角优选5°。
本实用新型获得有益效果为:相对于现有的杠杆机构,在输入力相同的情况下,由于第一连杆与第二连杆的作用,本实用新型大大增强了夹紧点的输出力;由于增大了夹紧点的输出力,使得被包零件翻边受力充分,进而获得良好的包边质量;本实用新型铰链杆机构的增力作用,可以采用小缸径液压缸替代原有杠杆机构的大缸径液压缸,降低了包边机的制造成本;本实用新型增力铰链杆机构,运动起来平稳灵活,由于压刀运动速度大幅度降低,有效减小对产品的冲击;本实用新型增力铰链杆机构可以调整储备角的大小实现增力倍数的变化,有利统一液压缸缸径和维护备件。
附图说明
图1为现有台式包边机动力传递杠杆机构工作原理图。
图2为现有包边机杠杆机构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的包边机具有一个增力铰链机构工作原理图。
图4为本实用新型的包边机具有增力铰链机构的包边机的主视图。
图5为本实用新型的包边机具有增力铰链机构的包边机的左视图。
图6为本实用新型的包边机具有增力铰链机构的包边机的俯视图。
具体实施方式
本实用新型将增力机构设计为铰链杆形式,其原理如图3,增力铰链杆机构的工作原理是液压缸推动连杆ABC绕旋转点B旋转,优选AB>BC增力效果显著。根据力平衡原理,为了说明方便,设AB=BC,C点在水平方向分力的大小约等于A点的力F;对C点做受力分析得到
FCD≈0.5×F/sin∠CDB
对D点做受力分析,D点在竖直方向的分力为:
FD竖直=FCD×cos∠CDB
为了确保夹紧可靠性,综合考虑并结合实际情况,一般储备角∠CDB的值取5°~10°,经过计算当∠CDB=5°时,D点在竖直方向的分力为:
FD竖直≈5.7F
我们可以看出利用增力铰链结构最终得到的力比其两倍缸径的液压缸输出的力还要大。
本增力铰链杆机构把C点较小的力在较长距离上做功形式转变成D点较大的力在较短距离的做功形式,降低了压刀部分的运动速度,减小了压刀对零件的冲击,保证了零件的质量。
本实用新型的包边机利用增力铰链工作原理对现有包边机的杠杆机构进行改造,在原来杠杆机构的基础上,增加了增力铰链机构,其具体的结构如图4所示,包括压刀1,刀座2,支基3,支撑板4,液压缸5,在此基础上增加增力铰链杆机构,其中增力铰链杆机构由第一连杆6和第二连杆7铰链而成,液压缸推动第一连杆6,第一连杆6推动第二连杆7,第二连杆7与铅垂线夹角为5°~10°。
本是实用新型中的第二连杆7与铅垂线夹角优选5°。
采用本实用新型的包边机可以实现使用小缸径液压缸输出大压力的要求;不但优化包边机的机构、降低了制造的成本,而且提高了门盖的包边质量。
该增力铰链杆机构已应用在汽车的前门、中门、尾门各包边机结构的设计上,包边机的实际生产运用表明,在空间受限的情况下,小缸径的液压缸利用增力铰链杆机构可以得到较大的压力。
本实用新型的第一连杆6和第二连杆7由具有一定强度的材料构成,这些材料可以是金属或金属合金,如钢或钢合金。第一连杆6和第二连杆7也不限于直杆,接近直杆或能够完成力传递功能的其他结构属于本实用新型的等同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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