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窄边框分体电视无效
申请号: | 200820213326.2 | 申请日: | 2008-11-07 |
公开(公告)号: | CN201303389Y | 公开(公告)日: | 2009-09-02 |
发明(设计)人: | 姜洪波 | 申请(专利权)人: | 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H04N5/64 | 分类号: | H04N5/64 |
代理公司: | 深圳市兴科达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王 翀 |
地址: | 518053广东省深***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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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边框 分体 电视 | ||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电视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窄边框分体电视。
背景技术
目前普通电视机已经成为中国家庭最基本的电器之一,看电视节目早已是中国老百姓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随着电视的发展,轻薄化已经越来越成为主流,而现有的窄边框电视通常是使用超窄喇叭或者平面喇叭,或者将喇叭置于屏体后方,但是无论是超窄喇叭或者平面喇叭都会影响电视的音频效果,如果将喇叭置于屏体后方则会影响声场,同时也增加了电视的厚度,与平板电视轻薄的概念相背离。
实用新型内容
本实用新型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提供一种窄边框分体电视。
为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通过以下技术方案实现的。
一种窄边框分体电视,包括:视频部分和音频部分,所述视频部分与音频部分通过无线传输模块建立无线传输。
其中,所述视频部分包括:电源模块、电视主板、无线传输模块、天线。
其中,所述视频部分还包括:电视屏体、固定屏体的结构框架,屏体金属支架。
其中,所述音频部分包括:天线、无线传输模块、功率放大模块、喇叭。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如下:
本实用新型将音频部分独立出来,单独包装成独立的附属音频部分,则可以根据需要选择不同的喇叭,甚至可以根据主体部分造型需求配合主体部分设计制造,既可以使主体部分轻薄化满足平板电视轻薄壁挂的需求,也可以使附体部分可以呈现更好的音响效果。主体部分和附体部分通过无线传输模块传输音频信号。不需要通过线连接,保持平板电视壁挂的美感。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结构框图。
具体实施方式
本实用新型将平板电视实现分体化,将电视分为视频和音频两个独立部分,主体部分为视频部分,仅保留平板电视屏体的大小(包括平板电视屏体,固定屏体必须的结构框架,屏体金属支架,平板电视电源,平板电视信号电路板和主体部分增加的无线传输模块);附体部分为音频部分(包括,音频功率放大电路,喇叭,附体部分的箱体,附体必须的供电电源和附体部分的无线传输模块。主体部分和附体部分通过无线传输模块连接。
为便于对本实用新型进一步理解,现结合附图及具体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进行详细描述。
请参阅图1所示,包括:视频部分和音频部分,视频部分包括:电源模块、电视主板、无线传输模块、天线;音频部分包括:天线、无线传输模块、功率放大模块、喇叭;视频部分与音频部分通过无线传输模块建立无线传输;
音频信号从电视主板分左声道右声道传输给电视的无线传输模块,经过天线发射,无线传输模块接收到音频信号以后,将左声道右声道分别传输给功率放大模块,经过放大,左右声道分别传输到左右喇叭发声。
以上对本实用新型所提供的一种窄边框分体电视进行了详细介绍,本文中应用了具体个例对本实用新型的原理及实施方式进行了阐述,以上实施例的说明只是用于帮助理解本实用新型的核心思想;同时,对于本领域的一般技术人员,依据本实用新型的思想,在具体实施方式及应用范围上均会有改变之处,综上所述,本说明书内容不应理解为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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