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便携式小型物件摄影箱无效
申请号: | 200820219711.8 | 申请日: | 2008-11-25 |
公开(公告)号: | CN201348705Y | 公开(公告)日: | 2009-11-18 |
发明(设计)人: | 苏昱汀 | 申请(专利权)人: | 苏昱汀 |
主分类号: | G03B15/10 | 分类号: | G03B15/10;G03B15/02 |
代理公司: | 鞍山贝尔专利代理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颜 伟 |
地址: | 114051辽宁省鞍山*** | 国省代码: | 辽宁;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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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便携式 小型 物件 摄影 | ||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属于摄影器材领域,特别是一种便携式小型物件摄影箱。
背景技术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摄影正在被用于越来越多的场合和产品上,对于一些摄影由于其特殊的摄影效果的需要,往往在摄影时需要特殊的摄影棚和照明设施,如给一些小型物品摄影往往需要营造一种特殊的摄影环境,避免其他物品、背景、光线的干扰,同时还应该是便携的,以便不受时间、地点、外界条件的限制。目前市场上出现的摄影棚均存在着结构复,携带不方便,且需要另外设置灯光照明设施等缺点。
发明内容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提供一种结构简单、便携、使用方便、可在各种场合提供理想的照明条件的便携式小型物件摄影箱。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通过下述技术方案来实现的:
按照本实用新型的便携式小型物件摄影箱,包括箱体,与此箱体铰接的箱盖,其特征在于在箱体与箱盖内设有背景幕,所述的背景幕的固定件分别置于箱体和箱盖两端头的对边上,在箱体和箱盖的内侧上部分别设有灯光照明装置。在箱体和箱盖设有一对卡索件。
本实用新型的优点是:
本实用新型结构特别简单,携带方便,且在摄影时不需要另外设置灯光设施,给摄影带来极大的方便,同时也能保证良好的摄影效果。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说明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方式。
如图1所示,本实用新型的包括箱体6,与此箱体6铰接的箱盖1,其特征在于在箱体6与箱盖1内设有背景幕4,所述的背景幕4的固定件3分别置于箱体6和箱盖1两端头的对边上,在箱体6和箱盖1的内侧上部分别设有灯光照明装置2。这样的设置使得摄影时不再需要另外再添加其他灯光照明设施,给摄影带来极大的方便。为了方便箱体6与箱盖1的支承,本实用新型在箱体6和箱盖1设有一对卡索件5。由于本实用新型是一个箱体结构,可以将摄影所需的一些器材如相机、相机架等放在一起,这将会给摄影工作者带来更多的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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