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可调直线的抹灰机无效
申请号: | 200820301731.X | 申请日: | 2007-04-07 |
公开(公告)号: | CN201874209U | 公开(公告)日: | 2011-06-22 |
发明(设计)人: | 黄效红 | 申请(专利权)人: | 黄效红 |
主分类号: | E04F21/08 | 分类号: | E04F21/08 |
代理公司: | 暂无信息 | 代理人: | 暂无信息 |
地址: | 310030 浙江省杭州*** | 国省代码: | 浙江;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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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可调 直线 抹灰 | ||
1.可调直线的抹灰机,其特征在于支架放置在托架上;支架与托架的相对位置可调。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可调直线的抹灰机,其特征在于支架底框至少一组相对的横梁或/和横梁下固物所组成的一个平面与托架的托架框的至少一组相对应的横梁或/和横梁下固物所组成的一个平面相接触。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可调直线的抹灰机,其特征在于支架与托架的相对位置用调节装置调节,调节装置为:托架框横梁两端处通过小支架固定螺纹螺纹与螺杆相套合;螺杆末端有手轮,前端与支架底框横梁活可调直线的动连接。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可调直线的抹灰机,其特征在于支架与托架相对位置调节的标准是至少一根两端固定的直线;直线两端与直线柱上部的接线点相连。
5.根据权利要求4所可调直线的述抹灰机,其特征在于直线柱为夹角状;接线点为至少一个相距很近的小接线柱;直线柱底边末端可安装重物。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可调直线的抹灰机,其特征在于在直线柱底边,与直线柱底边垂直安装一水平向刻度尺。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可调直线的抹灰机,其特征在于至少正面一根立柱的顶底处安装测距仪,测量与已抹好墙壁的距离。
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可调直线的抹灰机,其特征在于支架底框横梁两端处各安装一个相同的基准装置,作为直线与抹灰机接触的基准。
9.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抹灰机,其特征在于基准装置的结构为:一个向底框背部伸出的小支架固定有孔板、板,两孔可可调直线的稍微错开一点;两孔间穿有基准棒,基准棒与孔套合,无间隙。
10.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可调直线的抹灰机,其特征在于抹灰机行走装置、调垂直器等安装在托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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