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移动电话的液晶屏结构无效
申请号: | 200820302215.9 | 申请日: | 2008-09-24 |
公开(公告)号: | CN201278545Y | 公开(公告)日: | 2009-07-22 |
发明(设计)人: | 张波;颜正和;刘先晟 | 申请(专利权)人: | 鸿富锦精密工业(深圳)有限公司;鸿海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H04M1/02 | 分类号: | H04M1/02;G02F1/1333 |
代理公司: | 暂无信息 | 代理人: | 暂无信息 |
地址: | 518109广东省深圳市***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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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移动电话 液晶屏 结构 | ||
1.一种移动电话的液晶屏结构,其特征在于,包括:
壳体,设有窗口;
镜片,收容在所述窗口中,所述镜片的尺寸与所述窗口的尺寸相同;
电路板;
框架,固定于所述电路板上,所述框架包括上盖;
液晶显示模块,组装于所述框架内并与所述电路板电性连接;及
双面胶,固定连接所述镜片和所述框架。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移动电话的液晶屏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双面胶为防水双面胶。
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移动电话的液晶屏结构,其特征在于,还包括泡棉,所述泡棉组装于所述框架内并位于所述液晶显示模块和所述框架的上盖之间。
4.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移动电话的液晶屏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镜片的外表面与所述壳体的外表面平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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