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艺术燃火系统水下燃气分配管有效
申请号: | 200820302225.2 | 申请日: | 2008-09-25 |
公开(公告)号: | CN201281357Y | 公开(公告)日: | 2009-07-29 |
发明(设计)人: | 李清;贾林;陈文柳;刘丽珍;刘庆时;武海琴 | 申请(专利权)人: | 北京市公用事业科学研究所 |
主分类号: | F23K5/06 | 分类号: | F23K5/06;F17D1/04 |
代理公司: | 北京中建联合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 | 代理人: | 朱丽岩;李 聚 |
地址: | 100011北京市*** | 国省代码: | 北京;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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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艺术 系统 水下 燃气 分配 | ||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用于水下燃火系统中的燃气分配管。
背景技术
当前,燃气火焰景观已经成为许多夜间景观的重要组成部分,特别是在各色音乐喷泉中布置的燃气火焰,使水与火完美地结合在一起。但是,已有技术中设置的水下燃气分配管是普通燃气用钢管,其燃气出气孔多为圆孔,设置在水下后随着时间的推移,水会顺着圆形出气孔渗入钢管内,造成钢管及其燃气出气孔锈蚀,影响供气安全和火焰效果。
实用新型内容
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艺术燃火系统水下燃气分配管,要解决普通燃气用钢管及其燃气出气孔易锈蚀的技术问题。
本实用新型解决其技术问题所采用的技术方案是:
这种艺术燃火系统水下燃气分配管,包括与燃气主管相连通的燃气分配管,在燃气分配管上开有燃气出气孔,其特征在于:所述燃气分配管为非金属管,沿燃气分配管轴向开有条缝形燃气出气孔。
上述燃气分配管的造型可为直线形、曲线形、圆圈形、长圆圈形、矩形框、三角框、五角框或图案形。
上述燃气分配管可为塑料管、陶瓷管或钢化玻璃管。
上述燃气出气孔可以是连续或断续的条缝形。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如下:
本实用新型采用非金属管代替普通钢管作为燃气分配管管材,并沿非金属管管开条缝燃气出气孔代替原先的圆形燃气出气孔作为燃气的燃烧口,可防止水渗入管内造成系统腐蚀,还能够使火焰造型更加美观多变。
本实用新型耐腐蚀、使用寿命长、重量轻、易加工。
附图说明
下面结合附图和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进一步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图2是本实用新型A-A剖面的结构示意图。
图3是本实用新型在水下布置的示意图。
附图标记:1—燃气分配管、2—水池、3—空气、4—水、5—燃气出气孔、6—燃气主管。
具体实施方式
实施例参见图1-2所示,这种艺术燃火系统水下燃气分配管,包括与燃气主管6相连通的燃气分配管1,在燃气分配管上开有燃气出气孔5,燃气分配管为塑料管、陶瓷管或钢化玻璃管等非金属管。燃气分配管的造型可以为圆圈形,也可以是其他形状,如直线形、曲线形、圆圈形、长圆圈形、矩形框、三角框、五角框或图案形。具体形状还可根据设计要求进行加工制作。沿燃气分配管轴向开有条缝形燃气出气孔。燃气出气孔是连续或断续的条缝形。
本实用新型的工作过程:参见图3所示,将本实用新型放入水池2中,与燃气主管6连接,燃气出气孔5朝上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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