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含有发泡热塑性弹性体和聚氨酯的混杂体系有效
申请号: | 200880002361.2 | 申请日: | 2008-01-09 |
公开(公告)号: | CN101583656A | 公开(公告)日: | 2009-11-18 |
发明(设计)人: | F·普里索克;M·舒特;F·布劳恩 | 申请(专利权)人: | 巴斯夫欧洲公司 |
主分类号: | C08J9/00 | 分类号: | C08J9/00;C08J9/236;C08J9/35;C08L75/04 |
代理公司: | 北京市中咨律师事务所 | 代理人: | 林柏楠;刘金辉 |
地址: | 德国路*** | 国省代码: | 德国;D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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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含有 发泡 塑性 弹性体 聚氨酯 混杂 体系 | ||
1.一种混杂材料,其含有聚氨酯的基体和包含在此基体中的热塑性聚氨酯发泡粒子,其中发泡粒子具有封闭的表面壳,其中发泡粒子具有0.5mm至5cm的直径和具有0.005-0.50g/cm3的密度。
2.权利要求1的混杂材料,其中发泡粒子是球形或椭圆形的。
3.权利要求1或2的混杂材料,其中发泡粒子的热塑性聚氨酯是基于数均分子量为600-2500g/mol的聚四氢呋喃。
4.权利要求1或2的混杂材料,其中发泡粒子的热塑性聚氨酯是基于数均分子量为500-2500g/mol的聚酯醇。
5.权利要求1或2的混杂材料,其中聚氨酯的基体是泡沫材料、压实的弹性体系或凝胶。
6.权利要求5的混杂材料,其中基体是压实材料,并且基体与发泡粒子的重量比是1∶1至1∶20。
7.权利要求5的混杂材料,其中基体是密度为0.03-0.8g/cm3的泡沫材料。
8.权利要求1或2的混杂材料,其中通过基于ASTM D3574F的方法检测,此混杂材料在0.4-0.5g/cm3的混杂材料平均密度下具有大于2.5N/mm的抗撕裂传播性,在0.3至<0.4g/cm3的混杂材料平均密度下具有大于2.2N/mm的抗撕裂传播性,在0.2至<0.3g/cm3的混杂材料平均密度下具有大于2.0N/mm的抗撕裂传播性,以及在0.1至<0.2g/cm3的混杂材料平均密度下具有大于1.0N/mm的抗撕裂传播性。
9.权利要求1-8中任一项的混杂材料作为鞋底、自行车座椅或室内装饰品的用途。
10.权利要求5的混杂材料作为地面覆盖物的用途。
11.权利要求10的用途,用于运动场、运动跑道、体育馆、儿童游戏场和踏板。
12.一种生产混杂材料的方法,所述混杂材料含有聚氨酯基体和包含 在此基体中的热塑性聚氨酯发泡粒子,此方法包括:
将a)多异氰酸酯,与
b)具有对异氰酸酯有反应性的氢原子的化合物、
c)含有分散或溶解形式的发泡剂的热塑性聚氨酯的可发泡性粒子(c’),
和任选地与
d)扩链剂和/或交联剂,
e)催化剂,
f)发泡剂,和
g)其它添加剂混合,并使混合物反应形成混杂材料,其中反应在会导致可发泡性粒子(c’)发泡的条件下进行,使得发泡粒子具有封闭的表面壳,其中发泡粒子具有0.5mm至5cm的直径和具有0.005-0.50g/cm3的密度。
13.权利要求12的生产混杂材料的方法,其中,可发泡性粒子(c’)具有A44至A84的肖氏硬度。
14.权利要求12或13的生产混杂材料的方法,其中在以20K/分钟的加热速率进行DSC检测时,可发泡性粒子(c’)的熔融范围从低于130℃开始,并且热塑性聚氨酯根据DIN EN ISO1133在190℃在21.6kg重量下的熔体流速(MFR)不超过250g/10分钟。
15.权利要求12或13的生产混杂材料的方法,其中可发泡性粒子(c’)具有0.1-10mm的平均直径。
16.权利要求12或13的生产混杂材料的方法,其中可发泡性粒子(c’)具有1-50重量%的发泡剂含量,基于可发泡性粒子(c’)的总重量计。
17.权利要求12或13的生产混杂材料的方法,其中反应在100-140℃的反应混合物温度下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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