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发红色光的发光材料有效
申请号: | 200880004221.9 | 申请日: | 2008-01-31 |
公开(公告)号: | CN101631843A | 公开(公告)日: | 2010-01-20 |
发明(设计)人: | P·J·施米特;W·梅尔;J·迈耶;W·施尼克;C·S·赫克特;F·斯塔德勒 | 申请(专利权)人: | 皇家飞利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飞利浦拉米尔德斯照明设备有限责任公司 |
主分类号: | C09K11/80 | 分类号: | C09K11/80 |
代理公司: | 中国专利代理(香港)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周 铁;刘 红 |
地址: | 荷兰艾*** | 国省代码: | 荷兰;N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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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发红 色光 发光 材料 | ||
1.式M1-yA1+xSi4-xN7-x-2yOx+2y:RE的发红色光的材料,其中M选 自包含Ba、Sr、Ca、Mg或它们的混合物的组,A选自包含Al、Ga、 B或它们的混合物的组,RE选自包含稀土金属、Y、La、Sc或它们的 混合物的组,并且x≥0且≤1,和y≥0且≤0.2。
2.权利要求1的发红色光的材料,其中RE选自包含Eu、Ce或 它们的混合物的组。
3.权利要求1或2的发红色光的材料,其中RE的掺杂水平为 ≥0.05%且≤10%。
4.权利要求1或2的发红色光的材料,其中所述材料的光稳定性 ≥80%。
5.权利要求4的发红色光的材料,其中所述材料的光稳定性 ≥90%。
6.根据权利要求1-5任意一项的发红色光的材料作为发光材料的 用途。
7.发光器件,包含至少一种根据权利要求1-4任意一项的发红色 光的材料。
8.根据权利要求7的发光器件,所述发光器件是LED。
9.权利要求7的发光器件,其中所述至少一种材料作为粉末和/ 或作为陶瓷材料提供。
10.权利要求9的发光器件,其中所述粉末具有≥5μm且≤15μm 的d50。
11.权利要求9的发光器件,其中所述陶瓷具有理论密度的≥90%。
12.一种系统,包括根据权利要求1-4任意一项的发红色光的材料 和/或根据权利要求7-11任意一项的发光器件和/或利用根据权利要求 6的用途,所述系统用于以下应用的一种或更多种中:
——办公室照明系统
——家庭应用系统,
——商店照明系统,
——家庭照明系统,
——重点照明系统,
——局部照明系统,
——剧院照明系统,
——光纤应用系统,
——投影系统,
——自点亮显示系统,
——像素化显示系统,
——分段显示系统,
——警告信号系统,
——医学照明应用系统,
——指示标系统;和
——装饰照明系统,
——便携系统,
——汽车应用,
——温室照明系统。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皇家飞利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飞利浦拉米尔德斯照明设备有限责任公司,未经皇家飞利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飞利浦拉米尔德斯照明设备有限责任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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