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包含槐属生物碱的头发处理组合物无效
申请号: | 200880005857.5 | 申请日: | 2008-02-15 |
公开(公告)号: | CN101616656A | 公开(公告)日: | 2009-12-30 |
发明(设计)人: | 曹群华;E·克霍施德尔;庞孝轶 | 申请(专利权)人: | 荷兰联合利华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A61K8/49 | 分类号: | A61K8/49;A61K8/97;A61Q5/02;A61Q5/12 |
代理公司: |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 代理人: | 陈文平;徐志明 |
地址: | 荷兰*** | 国省代码: | 荷兰;N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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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包含 生物碱 头发 处理 组合 | ||
1.一种头发处理组合物,包含一种或多种可从槐属植物得到的生物碱(槐属生物碱),其特征在于组合物中存在的总槐属生物碱的至少95重量%是通式(I)的四环喹诺里西啶生物碱:
其中X是O或孤对电子。
2.根据权利要求1的组合物,其中组合物中存在的总槐属生物碱的至少99重量%是(+)-氧化苦参碱和/或(+)-苦参碱。
3.根据权利要求2的组合物,其中组合物中存在的槐属生物碱基本上由(+)-氧化苦参碱和/或(+)-苦参碱组成。
4.根据权利要求1-3中任一项的组合物,其特征在于它是包含一种或多种阴离子清洁表面活性剂的洗发剂组合物,基于该组合物的总重量,阴离子清洁表面活性剂的总重量为5-30%。
5.根据权利要求1-3中任一项的组合物,其特征在于它是包含一种或多种阳离子护理表面活性剂的护发剂组合物,基于该组合物的总重量,阳离子护理表面活性剂的总重量为0.01-10%。
6.根据权利要求1-3中任一项的组合物,其特征在于它是发油、发乳或洗液。
7.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任一项的组合物,其特征在于,按基于该组合物总重量的槐属生物碱总重量计,槐属生物碱的量的范围为0.001-10%,更优选为0.01-5%,最优选为0.05-2%。
8.一种处理头发纤维-特别是受损的头发纤维-的方法,该方法包括向头发局部应用权利要求1-7任一项的组合物。
9.根据权利要求1-7任一项的组合物用于处理头发纤维-特别是受损的头发纤维-的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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