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用于产生光束和全息3D图像的汽车照明单元无效
申请号: | 200880014484.8 | 申请日: | 2008-04-25 |
公开(公告)号: | CN101675291A | 公开(公告)日: | 2010-03-17 |
发明(设计)人: | L·王;A·G·H·梅杰斯;N·本特;L·黑南;M·D·埃普迈耶 | 申请(专利权)人: | 皇家飞利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F21S8/10 | 分类号: | F21S8/10;B60Q1/30;F21V5/00 |
代理公司: | 中国专利代理(香港)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刘 鹏;谭祐祥 |
地址: | 荷兰艾*** | 国省代码: | 荷兰;N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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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用于 产生 光束 全息 图像 汽车 照明 单元 | ||
1.一种汽车照明单元(1),包括反射器(10)和被设置成产生光(21)的光源(20),其中反射器(10)从周围包围光源(20)并且反射器(10)具有反射器开口(11),该反射器(10)被设置成反射来自光源(20)的至少一部分光(21)通过反射器开口(11),所述汽车照明单元(1)还包括3D全息图(30)并且该汽车照明单元(1)被构造成通过来自光源(20)的光(21)产生光束(22)以及全息3D图像(31),其中在使用期间,与全息3D图像(31)有关的发光强度处于0.04-100cd的范围内。
2.依照权利要求1的汽车照明单元(1),其中反射器开口(11)具有反射器开口区域(12)并且其中3D全息图(30)具有全息图表面区域(32),并且其中反射器开口区域(12)与全息图表面区域(32)之比≥1。
3.依照权利要求1的汽车照明单元(1),其中反射器开口(11)具有反射器开口区域(12)并且其中3D全息图(30)具有全息图表面区域(32),并且其中反射器开口区域(12)与全息图表面区域(32)之比≥2。
4.依照前面的权利要求中任何一项的汽车照明单元(1),其中汽车照明单元(1)被设计成提供信号发送功能。
5.依照权利要求1-3中任何一项的汽车照明单元(1),其中汽车照明单元(1)选自包括后向指示器灯、前向指示器灯、侧向指示器灯、刹车灯、前位置灯、后位置灯、端部示廓灯、后雾灯、中心高位刹车灯、高位刹车灯、白天行驶灯、反向灯以及停车灯的组。
6.依照权利要求1-3中任何一项的汽车照明单元(1),其中汽车照明单元(1)被构造成在与反射器开口(11)相距0-0.1m范围的距离L1内产生全息3D图像(31)。
7.依照权利要求1-3中任何一项的汽车照明单元(1),其中在使用期间,与全息3D图像(31)有关的发光强度相对于总的发光强度之比处于0.01-0.1的范围内。
8.依照权利要求1-3中任何一项的汽车照明单元(1),其中3D全息图(30)为透射式全息图。
9.依照权利要求1-3中任何一项的汽车照明单元(1),其中3D全息图(30)为反射式全息图。
10.依照权利要求1-3中任何一项的汽车照明单元(1),其中反射器(10)具有反射器表面(13)并且其中3D全息图(30)设置在反射器表面(13)上。
11.依照权利要求1-3中任何一项的汽车照明单元(1),其中反射器开口(11)包括透射式光学元件(14),并且其中3D全息图(30)与该透射式光学元件(14)集成在一起。
12.依照权利要求1-3中任何一项的汽车照明单元(1),其中3D全息图(30)为动态全息图。
13.依照权利要求1-3中任何一项的汽车照明单元(1),其中汽车照明单元(1)被构造成在光束(22)内产生全息图像(31)。
14.3D全息图(30)的用途,其用于在汽车照明单元(1)的操作期间将全息3D图像(31)添加到汽车照明单元(1)的光束(22)上,其中在使用期间,与全息3D图像(31)有关的发光强度处于0.04-100cd的范围内。
15.依照权利要求14的用途,其用于在相距反射器开口(11)0-5m范围的距离L1内产生全息3D图像(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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