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护肤装置有效
申请号: | 200880015370.5 | 申请日: | 2008-05-12 |
公开(公告)号: | CN101677902A | 公开(公告)日: | 2010-03-24 |
发明(设计)人: | 岸本隆;长田光司 | 申请(专利权)人: | 松下电工株式会社 |
主分类号: | A61H33/12 | 分类号: | A61H33/12;A61H33/10 |
代理公司: | 中科专利商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 代理人: | 汪惠民 |
地址: | 日本国*** | 国省代码: | 日本;J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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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护肤 装置 | ||
1.一种护肤装置,其特征在于,
其具备:
壳体,该壳体具有蒸汽排出口以及雾排出口;
蒸汽生成部,该蒸汽生成部加热液体来生成蒸汽;
冷雾生成部,该冷雾生成部从液体生成冷雾;以及
控制部,该控制部控制所述蒸汽生成部以及所述冷雾生成部的动作;
所述控制部控制所述蒸汽和所述冷雾的切换以及排出条件,并且至少进行热循环和冷循环2次循环以上,
所述控制部具有:冷热循环中至少1次是使通过冷热使皮肤表面的温度变化在15deg以上的控制模式。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护肤装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控制部具有:在冷热循环中各个循环的热与冷的时间比在5/2以上且10/1以下的控制模式。
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护肤装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控制部具有:在冷热循环中最后以热蒸汽结束的控制模式。
4.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护肤装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控制部具有:在冷热循环中最后以冷雾结束的控制模式。
5.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护肤装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护肤装置具有对喷施蒸汽或者冷雾的皮肤表面进行冷却的另外的冷却机构。
6.如权利要求5所述的护肤装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冷却机构由风扇、向皮肤表面吹风的排出口以及设置在风扇和排出口之间的送风路构成。
7.如权利要求5所述的护肤装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控制部具有:冷热循环中的至少一次是使单位时间的皮肤表面的温度变化为8deg/分以上的控制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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