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液晶显示装置有效
申请号: | 200880015692.X | 申请日: | 2008-05-02 |
公开(公告)号: | CN101681044A | 公开(公告)日: | 2010-03-24 |
发明(设计)人: | 藤原小百合;箕浦洁;佐藤英次;浅冈康 | 申请(专利权)人: | 夏普株式会社 |
主分类号: | G02F1/1335 | 分类号: | G02F1/1335;G02F1/1334 |
代理公司: | 北京尚诚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龙 淳 |
地址: | 日本*** | 国省代码: | 日本;JP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液晶 显示装置 | ||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液晶显示装置,更详细而言,涉及回归反射型液晶显示装置。
背景技术
近年来,以便携式电话机、PDA(Personal Digital Assistant:个人数字助理)为代表的便携式电子设备被广泛使用。作为便携式电子设备的显示部,使用具有薄型、轻量、低消耗电力的优点的液晶显示装置。
一般的液晶显示装置使用偏光板,光的利用效率比较低。因此,为了实现明亮的显示,要求使从背光源等外部入射的光的强度增大。但是,当使来自背光源的光的强度增大时,消耗电力增加。因此,提出了通过使用根据电压的变化切换散射状态和透过状态的散射型液晶层,不使用偏光板而使光的利用效率提高的液晶显示装置。
例如,在专利文献1中,公开有包括散射型液晶层的投影型液晶显示装置。散射型液晶层根据电压而在透过状态与散射状态之间切换,由此,进行投影光的透过和遮断的切换。
此外,在专利文献2中,公开有包括散射型液晶层的透过型液晶显示装置。在该透过型液晶显示装置中,通过使用在液晶面板与背光源之间设置的散射型液晶层对从背光源射出的光的聚光和散射进行切换,切换背光源的光的指向性。
在这些投影型液晶显示装置、透过型液晶显示装置中,当向散射型液晶层施加电压时,散射型液晶层成为透过状态,正面方向的亮度增大。相反,当不向散射型液晶层施加电压时,散射型液晶层成为散射状态,正面方向的亮度降低。
此外,在这些投影型液晶显示装置、透过型液晶显示装置之外,还已知有包括散射型液晶层的反射型液晶显示装置(例如,参照专利文献3)。反射型液晶显示装置不包括背光源等,通过反射从周围入射的光而进行显示,实现了消耗电力的进一步降低。
专利文献3中公开的反射型液晶显示装置包括散射型液晶层、具有低折射率的反射板、和光吸收层。在显示黑色时,散射型液晶层为透过状态,来自周围的入射光通过散射型液晶层和低折射率层并被光吸收层吸收。在该情况下,入射光不到达观察者,因此观察者识别为黑色。另一方面,在显示白色时,散射型液晶层为散射状态,从周围入射的光在散射型液晶层中被散射,此后,在低折射率层与其保持体的界面被全反射而返回到观察者一侧。这样,当入射光到达观察者时,观察者识别为白色。
此外,作为反射部件,也已知有包括回归反射部件的反射型液晶显示装置,该回归反射部件用于将光回归性地进行反射(例如,专利文献4和5)。在本说明书中,也将这样的液晶显示装置称为回归反射型液晶显示装置。即使在专利文献4和5中公开的回归反射型液晶显示装置中也是,在显示白色时,散射型液晶层成为散射状态,因此来自光源的光在散射型液晶层中被散射而到达观察者。因此,观察者识别为白色。另一方面,在显示黑色时,散射型液晶层成为透过状态,来自光源的光由回归反射板反射而向光源返回,因此来自光源的光不到达观察者。因此,观察者识别为黑色。
专利文献1:特开平6-222331号公报
专利文献2:特开平11-142819号公报
专利文献3:特开2002-333610号公报
专利文献4:特开2002-107519号公报
专利文献5:特开2006-215106号公报
发明内容
图10表示专利文献1中公开的投影型液晶显示装置的散射状态时的散射特性。投影型液晶显示装置的散射型液晶层,在散射状态时,将入射光大致均匀地散射,使得在前方的广阔角度内亮度大致相等。
此外,图11表示专利文献2中公开的透过型液晶显示装置的散射特性。图11的A表示通过施加电压使散射型液晶层成为透过状态时的亮度分布,图11的B表示将电压切断而使散射型液晶层成为散射状态时的亮度分布。如图11的A所示,通过使散射型液晶层成为透过状态,能够实现高的正面亮度。此外,如图11的B所示,通过使散射型液晶层成为散射状态,光被比较均匀地散射,从而能够实现广的视野角。
这样,在投影型液晶显示装置和透过型液晶显示装置中,要求在散射状态时将光充分地散射,并要求散射型液晶层在散射状态时进行强散射。另外,在此,强散射是指,在散射光强度分布中,小散射角的强度比较低,大散射角的强度比较高。相反,弱散射是指,在散射光强度分布中,小散射角的强度比较高,大散射角的强度比较低。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夏普株式会社,未经夏普株式会社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0880015692.X/2.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