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显示装置用照明装置、显示装置和电视接收装置有效
申请号: | 200880020661.3 | 申请日: | 2008-03-07 |
公开(公告)号: | CN101680630A | 公开(公告)日: | 2010-03-24 |
发明(设计)人: | 张志芳 | 申请(专利权)人: | 夏普株式会社 |
主分类号: | F21V7/09 | 分类号: | F21V7/09;F21S2/00;F21V7/00;F21V7/04;G02F1/13357;F21Y103/00 |
代理公司: | 北京尚诚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龙 淳 |
地址: | 日本*** | 国省代码: | 日本;J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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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显示装置 照明 装置 电视接收 | ||
1.一种显示装置用照明装置,其特征在于,包括:
具有透光性并且呈面状的光学部件;
配置于该光学部件的背侧并能够照射光的截面大致圆形的管状光 源;和
配置于该管状光源的背侧并且使从所述管状光源发出的光向所述 光学部件侧反射的反射部件,其中
所述反射部件形成有从背侧包围所述管状光源的凹状部,
在所述凹状部中,在与所述光学部件的面垂直的方向上与所述管 状光源相对的部分,形成有与所述管状光源成同心状的圆弧状面,所 述圆弧状面的宽度尺寸与所述管状光源的外径尺寸相同,
在所述凹状部中,在与所述圆弧状面的两侧边邻接的部分形成有 在与所述光学部件的面垂直且穿过所述管状光源的中心的直线上具有 焦点的抛物线状的曲面。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显示装置用照明装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焦点与所述管状光源的中心一致。
3.一种显示装置用照明装置,其特征在于,包括:
具有透光性并且呈面状的光学部件;
配置于该光学部件的背侧并能够照射光的截面大致圆形的管状光 源;和
配置于该管状光源的背侧并且使从所述管状光源发出的光向所述 光学部件侧反射的反射部件,其中
所述反射部件形成有从背侧包围所述管状光源的凹状部,
在所述凹状部中,在与所述光学部件的面垂直的方向上与所述管 状光源相对的部分,形成有与所述管状光源成同心状的圆弧状面,所 述圆弧状面的宽度尺寸与所述管状光源的外径尺寸相同,
在所述凹状部中,在与所述圆弧状面的两侧边邻接的部分形成有 倾斜面,该倾斜面以相对于所述光学部件的面成锐角的方式倾斜,并 且与所述圆弧状面的端部的法线构成的角度为90度以上。
4.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显示装置用照明装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倾斜面在中途弯曲,倾斜角度发生变化。
5.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显示装置用照明装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凹状部形成为,其表侧的端部为与所述管状光源的中心相同 的高度位置。
6.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显示装置用照明装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凹状部为以沿与所述光学部件的面垂直的方向且穿过所述管 状光源的中心的对称轴为中心的对称形状。
7.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显示装置用照明装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管状光源为冷阴极管。
8.一种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包括:
权利要求1所述的显示装置用照明装置;和
利用来自所述显示装置用照明装置的光进行显示的显示面板。
9.如权利要求8所述的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显示面板为在一对基板间封入液晶而成的液晶面板。
10.一种电视接收装置,其特征在于:
其具备权利要求8所述的显示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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