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LOX和LOXL2抑制剂及其应用无效
申请号: | 200880101321.3 | 申请日: | 2008-08-01 |
公开(公告)号: | CN101835490A | 公开(公告)日: | 2010-09-15 |
发明(设计)人: | V·史密斯;S·奥格;P·范瓦拉西拉;V·E·巴里;D·马歇尔;A·K·霍尔泽;H·罗德里格斯;大保三穗;S·A·麦克考雷;C·A·加西亚;D·H·T·柏曼 | 申请(专利权)人: | 阿雷斯托生物科学股份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A61K39/395 | 分类号: | A61K39/395;A61P35/00 |
代理公司: | 上海专利商标事务所有限公司 31100 | 代理人: | 陶家蓉;张静 |
地址: | 美国加利*** | 国省代码: | 美国;US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lox loxl2 抑制剂 及其 应用 | ||
1.一种分离的抗体或其抗原结合片段,所述抗体或其抗原结合片段特异性结合具有SEQ ID NO:6所示氨基酸序列的表位。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抗体或其抗原结合片段,其特征在于,所述抗体或其抗原结合片段包含与SEQ ID NO:1所示氨基酸序列具有至少75%氨基酸序列相同性的可变重链和与SEQ ID NO:2所示氨基酸序列具有至少75%氨基酸序列相同性的可变轻链。
3.一种分离的抗体或其抗原结合片段,所述抗体或其抗原结合片段包含与SEQ ID NO:1所示氨基酸序列具有至少75%氨基酸序列相同性的可变重链,和与SEQ ID NO:2所示氨基酸序列具有至少75%氨基酸序列相同性的可变轻链。
4.一种抗体或其抗原结合片段,所述抗体或其抗原结合片段包含与SEQID NO:1所示氨基酸序列具有至少75%氨基酸序列相同性的可变重链。
5.一种抗体或其抗原结合片段,所述抗体或其抗原结合片段包含与SEQID NO:2所示氨基酸序列具有至少75%氨基酸序列相同性的可变轻链。
6.一种分离的抗体或其抗原结合片段,所述抗体或其抗原结合片段与权利要求1-5中任一项所述抗体或其抗原结合片段竞争结合LOXL2,或与之特异性结合。
7.以上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抗体,其特征在于,所述抗体特异性结合LOXL2的结合亲和力是结合LOX、LOXL1、LOXL3或LOXL4中至少一种的至少2、5、10、50、100、500或1000倍。
8.一种人源化抗体或其抗原结合片段,所述人源化抗体或其抗原结合片段特异性结合具有SEQ ID NO:6所示氨基酸序列的表位。
9.如权利要求8所述的人源化抗体或其抗原结合片段,其特征在于,所述人源化抗体或其抗原结合片段包含与SEQ ID NO:25、26、27或28所示氨基酸序列具有至少75%氨基酸序列相同性的可变重链和与SEQ ID NO:30、31或32所示氨基酸序列具有至少75%氨基酸序列相同性的可变轻链。
10.一种分离的人源化抗体或其抗原结合片段,所述分离的人源化抗体或其抗原结合片段包含与SEQ ID NO:25、26、27或28所示氨基酸序列具有至少75%氨基酸序列相同性的可变重链和与SEQ ID NO:30、31或32所示氨基酸序列具有至少75%氨基酸序列相同性的可变轻链。
11.一种人源化抗体或其抗原结合片段,所述人源化抗体或其抗原结合片段包含与SEQ ID NO:25、26、27或28所示氨基酸序列具有至少75%氨基酸序列相同性的可变重链。
12.一种人源化抗体或其抗原结合片段,所述人源化抗体或其抗原结合片段包含与SEQ ID NO:30、31或32所示氨基酸序列具有至少75%氨基酸序列相同性的可变轻链。
13.一种人源化抗体或其抗原结合片段,所述人源化抗体或其抗原结合片段与权利要求8-12中任一项所述抗体或其抗原结合片段竞争结合LOXL2,或与之特异性结合。
14.一种分离的抗体或其抗原结合片段,所述抗体或其抗原结合片段包含与SEQ ID NO:3所示氨基酸序列具有至少75%氨基酸序列相同性的可变重链,和与SEQ ID NO:4或5所示氨基酸序列具有至少75%氨基酸序列相同性的可变轻链。
15.一种分离的抗体或其抗原结合片段,所述抗体或其抗原结合片段包含与SEQ ID NO:3所示氨基酸序列具有至少75%氨基酸序列相同性的可变重链。
16.一种分离的抗体或其抗原结合片段,所述抗体或其抗原结合片段包含与SEQ ID NO:4或5所示氨基酸序列具有至少75%氨基酸序列相同性的可变轻链。
17.一种分离的抗体或其抗原结合片段,所述抗体或其抗原结合片段与权利要求14-16中任一项所述抗体或其抗原结合片段竞争结合LOX,或与之特异性结合。
18.如权利要求14-17中任一项所述的抗体,其特征在于,所述抗体特异性结合LOX的结合亲和力是结合LOXL1、LOXL2、LOXL3或LOXL4中至少一种的至少2、5、10、50、100、500或1000倍。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阿雷斯托生物科学股份有限公司,未经阿雷斯托生物科学股份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0880101321.3/1.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