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背光源装置和显示装置无效
申请号: | 200880109813.7 | 申请日: | 2008-07-16 |
公开(公告)号: | CN101815896A | 公开(公告)日: | 2010-08-25 |
发明(设计)人: | 竹内诚司 | 申请(专利权)人: | 夏普株式会社 |
主分类号: | F21S2/00 | 分类号: | F21S2/00;F21V7/00;G02F1/13357;F21Y103/00 |
代理公司: | 北京尚诚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322 | 代理人: | 龙淳 |
地址: | 日本*** | 国省代码: | 日本;J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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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背光源 装置 显示装置 | ||
1.一种背光源装置,其特征在于,包括:
放电管;
与所述放电管连接、并且点亮驱动该放电管的驱动电路;和
将来自所述放电管的光向规定方向反射的反射层,
在所述反射层,在所述放电管的长度方向上从所述驱动电路至规定的距离为止的部分使用非导电性部件,在超出该规定的距离的部分使用导电性部件。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背光源装置,其特征在于:
具备:将来自所述放电管的光向规定方向引导的导光板;和以包围所述放电管的方式设置的、并且对来自该放电管的光进行反射而使该光向所述导光板的内部入射的反射部件,并且,
在所述反射部件,在所述放电管的长度方向上从所述驱动电路至规定的距离为止的部分使用非导电性部件,在超出该规定的距离的部分使用导电性部件。
3.如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背光源装置,其特征在于:
具备收容所述放电管的框体,并且,
在所述框体,在所述放电管的长度方向上从所述驱动电路至规定的距离为止的部分使用非导电性部件,在超出该规定的距离的部分使用导电性部件。
4.如权利要求1~3中任一项所述的背光源装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非导电性部件使用光反射率高的合成树脂,
所述导电性部件使用光反射率高的金属。
5.如权利要求4所述的背光源装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非导电性部件使用具有耐UV性和耐热性的合成树脂。
6.一种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
使用权利要求1~5中任一项所述的背光源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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