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树突状细胞标记物及其用途有效
申请号: | 200880110659.5 | 申请日: | 2008-08-29 |
公开(公告)号: | CN101970491A | 公开(公告)日: | 2011-02-09 |
发明(设计)人: | M·H·拉霍德;A·I·普罗耶托;I·卡明斯基;K·肖特曼;A·M·卢;L·吴;M·D·赖特 | 申请(专利权)人: | 沃尔特及伊莱萨霍尔医学研究院;伯内特研究所 |
主分类号: | C07K16/28 | 分类号: | C07K16/28;C12N5/22;C12N15/09;G01N33/53 |
代理公司: |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专利商标事务所 11038 | 代理人: | 罗菊华 |
地址: | 澳大利亚*** | 国省代码: | 澳大利亚;AU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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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树突 细胞 标记 及其 用途 | ||
1.结合多肽的化合物,所述多肽包括:
i)如SEQ ID NO 1至8中任何一个中提供的氨基酸序列;
ii)与SEQ ID NO 1至8中任何一个或多个至少50%等同的氨基酸序列;和/或
iii)i)或ii)的生物学活性和/或抗原片段。
2.权利要求1的化合物,其结合包括氨基酸序列的多肽,所述氨基酸序列与SEQ ID NO 1至8中任何一个或多个至少90%等同。
3.权利要求1或权利要求2的化合物,其是多肽。
4.权利要求3的化合物,其是抗体或其抗原结合片段。
5.权利要求4的化合物,其中所述抗体是单克隆抗体、人源化抗体、单链抗体、双抗体、三抗体或四抗体。
6.权利要求4或权利要求5的化合物,其中所述抗体或其抗原结合片段包括至少一个互补决定区(CDR),所述至少一个互补决定区包括与SEQ ID NO 44至46或49至51中任何一个至少90%等同的氨基酸序列。
7.根据权利要求4至6中任一项的化合物,其中所述抗体或其抗原结合片段包括包含3个CDR的免疫球蛋白重链或其片段,并且其中
i)CDR1包括与SEQ ID NO:44至少90%等同的氨基酸序列,
ii)CDR2包括与SEQ ID NO:45至少90%等同的氨基酸序列,和
iii)CDR3包括与SEQ ID NO:46至少90%等同的氨基酸序列。
8.根据权利要求4至7中任一项的化合物,其中所述抗体或其抗原结合片段包括包含3个CDR的免疫球蛋白轻链或其片段,并且其中
i)CDR1包括与SEQ ID NO:49至少90%等同的氨基酸序列,
ii)CDR2包括与SEQ ID NO:50至少90%等同的氨基酸序列,和
iii)CDR3包括与SEQ ID NO:51至少90%等同的氨基酸序列。
9.根据权利要求4至8中任一项的化合物,其中所述抗体或其抗原结合片段包括
i)包括包含如下氨基酸序列的可变区的免疫球蛋白重链或其片段,所述氨基酸序列与SEQ ID NO:43至少90%等同,和/或
ii)包括包含如下氨基酸序列的可变区的免疫球蛋白轻链或其片段,所述氨基酸序列与SEQ ID NO:48至少90%等同。
10.根据权利要求4至9中任一项的化合物,其中所述抗体或其抗原结合片段包括
i)包括如下氨基酸序列的免疫球蛋白重链或其片段,所述氨基酸序列与SEQ ID NO:42至少90%等同,和/或
ii)包括如下氨基酸序列的免疫球蛋白轻链或其片段,所述氨基酸序列与SEQ ID NO:47至少90%等同。
11.权利要求4或权利要求5的化合物,其中所述抗体是24/04-10B4、42/04-42D2、20/05-3A4或23/05-4C6,或包括24/04-10B4、42/04-42D2、20/05-3A4或23/05-4C6的至少一个互补决定区的抗体。
12.权利要求3的化合物,其是多肽的可溶性片段,所述多肽包括:
i)如SEQ ID NO 1至8和58至61中任何一个中提供的氨基酸序列;或
ii)与SEQ ID NO 1至8和58至61中任何一个或多个至少50%等同的氨基酸序列,
其中所述可溶性片段不包括SEQ ID NO 1至8中任何一个的至少约40个N末端残基。
13.与结合多肽的抗体竞争性结合所述多肽的化合物,其中所述多肽包括如SEQ ID NO 1至8中任何一个中提供的氨基酸序列。
14.权利要求13的化合物,其中所述抗体是24/04-10B4、42/04-42D2、20/05-3A4和/或23/05-4C6。
15.根据权利要求1至14中任一项的化合物,其与治疗剂缀合。
16.权利要求15的化合物,其中所述治疗剂是抗原。
17.权利要求16的化合物,其中所述抗原是癌抗原、自身抗原、变应原和/或来自致病性和/或传染性生物体的抗原。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沃尔特及伊莱萨霍尔医学研究院;伯内特研究所,未经沃尔特及伊莱萨霍尔医学研究院;伯内特研究所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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