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电力产生单元及发光工具有效
申请号: | 200880115958.8 | 申请日: | 2008-11-11 |
公开(公告)号: | CN101855821A | 公开(公告)日: | 2010-10-06 |
发明(设计)人: | 速水浩平 | 申请(专利权)人: | 速水浩平 |
主分类号: | H02N2/00 | 分类号: | H02N2/00;H01L41/113 |
代理公司: | 北京嘉和天工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 11269 | 代理人: | 严慎 |
地址: | 日本*** | 国省代码: | 日本;J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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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电力 产生 单元 发光 工具 | ||
1.一种电力产生单元包括:
一可挠性的振动板;
一压电元件,其被固定在该振动板的至少一表面上;以及
一形变促进单元,其因该振动板的振动而促使该压电元件产生变形。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力产生单元,其中
该形变促进单元是一固定单元,该固定单元设在该压电元件的一侧,并且处于该形变促进单元以三明治式将该压电元件与该振动板一起夹住的一位置,以及
该振动板的一端与该固定单元的一端被固定在同一装设表面。
3.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电力产生单元,其中该固定单元的一端,其相对于固定在该装设表面的该端,紧邻在该压电元件的一侧面的最宽部分。
4.如权利要求2或3所述的电力产生单元,其中一限制单元限制该振动板的一振动范围,该限制单元位于该固定单元的一侧。
5.如权利要求1-4其中任一项所述的电力产生单元,其中该形变促进单元是一重量体,该重量体被固定在该振动板的一自由端,或者该重量体碰撞该自由端。
6.如权利要求1-5其中任一项所述的电力产生单元,其中该形变促进单元是一纳风单元,该纳风单元被固定在该振动板的一自由端。
7.如权利要求1-6其中任一项所述的电力产生单元,其中该振动板包括一第一振动部沿着该压电元件延伸,以及一第二振动部其与该第一振动部在直角处相交。
8.如权利要求1-7其中任一项所述的电力产生单元,其中该振动板、该压电元件以及该形变促进单元被设在一马路。
9.一种发光工具包括一本体,该本体具有一中空部,其中提供如权利要求1-8其中任一项所述的电力产生单元设于该本体的该中空部。
10.如权利要求9所述的发光工具,其中
该本体是半透明的构件,且其为一诱饵的形状,以及
一发光单元,藉由位于该本体的中空部的该压电元件所产生的一电动势而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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