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DRM系统中密钥管理的构思无效
申请号: | 200880116298.5 | 申请日: | 2008-10-01 |
公开(公告)号: | CN101861589A | 公开(公告)日: | 2010-10-13 |
发明(设计)人: | 伯特·格瑞文波奥克;哈拉尔德·福克斯;梅尔塞·塞拉·约安;斯蒂芬·克雷格洛;艾尔潘·阿纳伯;安雅·贝克 | 申请(专利权)人: | 弗劳恩霍夫应用研究促进协会 |
主分类号: | G06F21/00 | 分类号: | G06F21/00;H04L29/00 |
代理公司: | 中科专利商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11021 | 代理人: | 杨静 |
地址: | 德国*** | 国省代码: | 德国;D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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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drm 系统 密钥 管理 构思 | ||
技术领域
本发明总体上涉及数字权限管理,更具体地,涉及一种用于管理这种DRM系统中的密码密钥的构思,具体是一种用于管理负责数据导入方面的本地权限管理器(LRM)的密钥。
背景技术
数字权限管理(DRM)描述了媒体供应商对数字媒体内容的使用和分发强制限制的构思。目前,存在许多正在使用的DRM方案。例如,移动内容供应商使用开放移动联盟(OMA)DRM系统来保护数字移动媒体内容。
OMA DRM族包括由开放移动联盟开发的数字权限管理标准。至此,OMA DRM族包括:
·OMA数字权限管理1.0(DRM v1.0),
·OMA数字权限管理2.0(DRM v2.0),
·OMA数字权限管理2.1(DRM v2.1),
·支持广播的OMA DRM v2.0扩展(XBS),
·OMA安全可拆卸介质(SRM)
·OMA安全内容交换(SCE)
OMA DRM系统使得内容发行方能够分发DRM保护内容,并且使得权限发行方(RI)能够发布用于DRM保护内容的权限对象(RO)。DRM系统与媒体对象格式、操作系统以及运行时间环境无关。受DRM保护的内容多种多样,包括:游戏、铃音、照片、音乐剪辑、视频剪辑、流媒体等。对于内容的用户消费,用户通过联系权限发行方(即,向DRM符合设备发出权限对象的实体)来获得对DRM保护内容的许可。权限发行方授权可以在DRM符合设备上使用DRM保护内容的适当许可。在分发该内容时对其进行加密保护,因此在没有针对用户的设备而发出的关联权限对象(RO)的情况下,该内容是不可使用的。
用户还可以期望在其所拥有的其他DRM符合设备上操作数字媒体内容,因此,根据SCE,引入“用户域”的概念。用户域可以包括用户所拥有、操作、控制或负责之下的其他DRM符合设备。用户将设备添加至用户域,并可以使用用户域中的特定设备来获得在用户域中可用的数字媒体内容。此外,用户可以经由网络连接或经由适合于在DRM符合设备之间传送内容的存储存储器来共享用户域中DRM符合设备之间的内容。因此,用户域是指可以共享DRM保护内容的一组DRM符合设备。内容供应商可以允许在用户的用户域中的设备之间复制和使用内容。此外,内容供应商可以限制和/或禁止向用户域之外的设备分发并使用这样的内容。
当前数字权限管理系统中的最大问题之一是缺乏竞争系统之间的互操作性。开放移动联盟意欲通过在被称作本地权限管理器(LRM)的用户控制中使用信任的设备来解决该问题。LRM具有将非OMA保护内容转换成用于用户域或用户域之外的设备的OMA DRM保护内容的功能。该过程由两个部分组成,即,保护数据格式的转换(如果需要)以及使用的许可证格式的转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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